而那位画家时常晚上很神秘的出门,又悄无声息的回来。女子出于对画家的好奇很关注他,所以对自己做巡警的丈夫说,画家有些古怪,可以调查一下。但是,丈夫对她的话充耳不闻。

小镇上还是会发生年轻女子被杀的事情。警方也在一直尽力侦破。根据死亡现场的种种证据最后在一次凶手行凶的时候被逮个正着。凶手就是巡警的太太。

他的太太几年前在生孩子的时候遭遇难产,结果孩子死了,并且被摘除了子宫。女的接受不了这个打击,精神失常了。

所以,家里需要照顾的孩子、风度翩翩的画家都是女子自己想像出来的,由于嫉妒那些年轻的女性,女的会在丈夫值班不在家的夜里出门用一把锋利的尖刀杀死那些街上的年轻女性。

事情到这也就算水落石出了。但是影片的结尾:另一位女性打开门,那个帅气的画家又出现了,很礼貌的说:“夫人,我听说这有房子出租,可以看看吗?”画家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呢?另外一部美国电影虽然顶着悬疑片,但是这部片子本身是个很温情的电影。过年之际,说来也颇合时宜。

男主人公是个妇产科医生,自己有个小诊所。某一天即将有暴风雪到来,他的妻子却要生产了,为了安全起见,大夫还是开车和妻子一同来了自己的那家诊所。诊所里面有一个值班的护士。妻子怀的是一对双胞胎,先是很顺利的生下了一个儿子,过了没多久又生下一个女儿,就在女儿刚刚生出来,妻子听见孩子的哭声就累的晕了过去。

然而,生下的这两个孩子男孩很健康,女孩确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者。丈夫的妹妹就是个唐氏患者,活到十几岁时去世了。丈夫认为自己的妻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决定瞒着她。

于是让护士把这个女儿送到福利机构,自己告诉妻子孩子生下来死了。

护士一直暗恋这位医生,对于他的这个决定惊讶不已,但还是开车去了。但是看待那家福利机构的环境,实在不忍心把刚出生的孩子放在那里,抱回自己家里。第二天,安慰了伤心欲绝的妻子,丈夫来到护士家里,看到并没有把女儿送走,对护士大怒,结果护士带着这个大夫的孩子搬走了,离开了诊所,离开了这座城市。

妻子还是很难过,尤其是看到儿子的时候,总是会想起那个失去的女儿。她很想和丈夫再生个孩子,但是医生却害怕又会生出一个唐氏综合症的孩子,对妻子刻意保持距离。在儿子上大学时,两个人终于离婚了。离婚不久,男的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妻子和儿子在收拾他的遗物时,发现酷爱摄影的父亲拍摄了很多女孩的照片。妻子就和儿子解释,他原来有个双胞胎的妹妹,可惜出生不久就去世了,虽然父亲不说,但看到和自己女儿一般大的女孩就会拍下来,想着自己的女儿如果还在也会这样大了。

收拾到最后,有一个带锁的小箱子,母子俩个费了半天劲将箱子打开,里面还是照片。不过这些照片是一个女孩不同成长时期的样子,而且这个女孩一看就是个唐氏综合症患者。

箱子的最底下是一封信,信的内容很剪短,大概意思就是这个女孩既然医生不愿意面对,她带着孩子生活,每一年会给医生寄一张女孩的照片。最后落款是护士的名字。

母亲是认识这个护士的,瞬间她明白了,自己当年生下的女儿并没有死。丈夫骗了自己 20 年。一下子她就愤怒了,把医生的拍的照片撕得粉粉碎。儿子安慰母亲说,这是父亲对她的保护。但是,这位母亲说:“你父亲认为我很脆弱,接受不了女儿是个残疾人的事实,那是他的想法。问过我吗?母亲是最勇敢的,20 年,我不知道这个女儿的存在,和她分开了20 年。”母亲通过信件上的地址和护士联系上了,她的女儿虽然是个唐氏患者,但由于照顾得很好,也在学校上学,还交了男朋友。护士对女儿说,明天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夫人来看你,她也是位母亲。我希望到时你可以称呼她:妈妈。那天正好是母亲节,女儿手捧一束鲜花迎接母亲和哥哥的到来:“今天是母亲节,节日快乐,妈妈。”电影的名字《不存在的女儿》。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09 10:02前几年,买过一本《清末民初侦探小说》,但是一直没看完,主要是这些文章都是文言文加白话文,看的很费劲。

不过,每篇文章都不是很长,有些故事还是很有意思的。

说一个《钉尸案》。案件也是说明为官者的观察仔细且锲而不舍。

有位梁姓官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吧。微服出门去拜访上司。偶遇一名全身缟素的女子,一看就是丈夫去世的新寡。也没在意。偏巧此时起了一阵风,把那位女子的长裙吹起,露出里面红色的裤子。这位知县就有些讶异了,于是悄悄尾随了一段,看见妇人到一新坟前祭奠,但是虽然哭,但哭之不哀。

官员回府以后派人去打听,了解那女子丈夫无病而亡。所谓民不告官不究,但是,这位官员还是坚持要彻查此案。妇人说自己的丈夫暴病身亡,于是开棺验尸。消息一出,十里八乡的人全赶来看热闹,万人空巷,观者塞途。可是开棺以后,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书中的原话就是:“死者奕奕有生气,微特全身未腐,且亦体无伤。”一时舆论哗然。县长承担了很大的压力。

于是,他转变的调查方向,亲自乔装他服,四处侦访。

有天,投宿一户农家,见到了这家的儿子。那儿子也知道这桩公案,很为县官大人抱不平。两个人谈的很投机,县官见此人谈吐不俗,言语间似有隐情,转天出门之前提出要义结金兰,结拜过后说,昨天那件案子你似乎知情,却欲言又止?男子还是很犹豫,县官装作生气的样子转身要走,男的最后说:“此事关系甚巨,敢为一一剖之,然请守秘密。”原来这个人是个贼,只偷富人(当然穷人也没的可偷)。某天,准备去偷一户人家,结果走错路进了邻居家,只得藏在角落,准备伺机而动。这时,看见这户人家一男一女一边饮酒一边亲热,没一会,门外有推门的声音,女的赶紧收拾酒具,再看男的已经没了踪影。进来一个有些喝醉的男子,女的口称相公,相公进房便倒在床上睡去,这时,刚才没影的奸夫进来,手里拿着一枚长钉,猛向睡去男子发际中插入,男子辗地大号,不久即声浪寂静。这个小偷本来在县官验尸的时候就想在现场揭发,但碍于自己做贼的身份,投鼠忌器。

县官得知此情况,二次开棺验尸。果然于死者发际之内,检出巨钉一枚,长可六寸许。至此,奸夫淫妇不得不认罪。

县官因为此事,名声大震,获得提拔。他找到那个结拜的小偷,许以钱财作为酬谢。

这是发表在 1915 年 9 月《小说月报》第八期的文章。

用现在的角度看,这个案子始于被风吹乱的衣裙。进而发现疑点,有目击证人,有凶器,但是这个证人本身是个小偷,他的证词是否可信,其次,长钉上是否有指纹,如果有也是奸夫的指纹,与那女子无关。女子其实完全可以把自己撇干净。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0 15:10 说一个我

同学单位的案件。

我同学大学毕业以后托关系进了一家大型国企。不过,总厂进不去,最后分到分厂的财务科,刚进去做出纳。

分厂财务科一共六个人,两个出纳在外屋,里屋是四个会计。保险柜是总厂淘汰下来给他们的,据说是前苏联生产的,快一人高。两个出纳两把钥匙,缺一把都打不开。不过,科长手里还有备用钥匙。

财务科有防盗门,但是没有防盗窗。他们这座办公楼年代很久远了,正准备全面装修。到时候自然也就捎带手的装上了。这些年没有防盗窗也没出过任何事,可是,就在准备装修的时候,出事了。

我同学是案发现场的第一个目击者。那天她到单位很早,打开防盗门、开了办公室的门,一推门突然发现办公室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好像少点什么东西。他们办公室一进门是一个和银行柜台一样的长桌子,她发愣的这工夫,同事也到了,一进门脱口而出一句话:“保险柜呢?”我同学这才反映过来,保险柜不见了。两个人再往里走,发现那个快一人高的保险柜静静的躺在地上,已经大门敞开。

里面的东西,除了钱没了,剩下的都在。再看办公桌,全都被撬了。只不过全都被前面的挡柜遮住,一进门没看见。里屋的情况更糟,四个同事的柜子也都给撬开了。这时,别的科室的人听到同学的惊呼声也都赶来了,一看情况让两个人出来别破坏现场,这边立刻报警。

警方还是挺重视,来的人里包括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那时是 9 月,天气还是有点热,那个副局长一直手里拿把折扇,一边扇扇子,一边唉声叹气的,好像丢钱的是他。

现场勘察初步结果是窃贼从窗户进来的,那个窗户还是过去的插销,一撬就开,很容易。现场应该是 3-4 人,保险柜不是技术开锁,纯粹是用撬棍撬开的。当时,我同学听现场勘察的警察聊天说,那保险柜两个警察想抬起一个角,愣是没抬动。现场办工卓上的台历上有个如何撬的示意图,估计是贼现场画的。

勘察完现场,让大家进屋统计损失。其实,单位的损失不大,也没发工资,也没报销,丢的就是一些备用金,都算在一起也就不到 8000 块。但是,这个保险柜里有分厂领导小金库的 3 万块现金,但是不敢说,因为总厂也来人了,所以,报损失就只能按 8000 报。个人损失最大的是他们一个会计,这女的把家里的金货全放单位,认为单位比家里安全,这下全让贼拿走了。

公安局好像不太相信这么大的单位才丢几千块,一直说:“损失这个钱数可想好了再说,一旦我们抓到窃贼和你们的数不一样,那就麻烦了啊!”但是,分厂小金库总厂虽然知道,但具体钱数是不知道的,一旦说了,那眼前的麻烦就更大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0 19:44这件案子最倒霉的是那天晚上值班的人。值班室在一楼,值班的人当天晚上没在。这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因为单位有巡逻的人,所以值班就是个形式,晚上和巡逻队打个招呼就可以回家了。不出事没事,这下出了事,公安局把这个人先拘留了。

警察都走了,财务的人进来收拾屋子。这一收拾不要紧,在屋子那个大挡柜里面扫出一个塑料兜,里面是 2 万块钱。

之前单位小金库有三万块,这钱是分成了 2 份,一个大信封里是1万,塑料兜里是2万。怎么也没想到这2万块竟然没丢。

这件事情让人匪夷所思。保险柜是被放倒了以后撬开的,这 2 万块无论如何也不会跑到柜子底下。后来大家分析,可能是其中某个贼想独吞这 2 万块,趁人不注意,扔到柜子下面,但是后来某些原因没机会拿出来,抱憾而逃了。分厂的领导很高兴,从这小金库里给财务每个人发了 500 块钱作为压惊费。

这个案子大概 1 年以后破案。线索是那个会计丢的金货,被某个贼送给了他一个相好的,那个小姐觉得款式太老,就找到打首饰的金店想熔了,重新换个样子。警方已经打过招呼,人家举报了。

后来,警方抓到了主犯,带着他来单位指认现场。那天单位休息,办公室主任接待的。后来说那个主犯还有好多案子,基本上是死刑了。人长得又瘦又小,钻窗户什么很灵巧。听警察说,这个人是技术开锁的,手艺是祖传的,他后来又自己琢磨如何技术开保险柜,但是同学那个单位的保险柜是他遇到的最难的,实在不行,最后来硬的了。他后来被抓到在审讯时还说,那次作案后,他一直琢磨怎么开那个保险柜的法子,警方告诉他那个保险柜是苏联生产的,他居然说:“这么说我是输给克格勃了,倒是不丢人。”警察说,这个人聪明,就是文化程度低,没走正路。这个主犯在警车里还说,他也没结婚,也没孩子,他们家祖传的这点手艺,到他这算是到头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1 09:25

@老虎不是猫0072016-02-1019:44:16这件案子最倒霉的是那天晚上值班的人。值班室在一楼,值班的人当天晚上没在。这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因为单位有巡逻的人,所以值班就是个形式,晚上和巡逻队打个招呼就可以回家了。不出事没事,这下出了事,公安局把这个人先拘留了。

警察都走了,财务的人进来收拾屋子。这一收拾不要紧,在屋子那个大挡柜里面扫出一个塑料兜,里面是 2 万块钱。

之前单位小金库有三万块,这钱是分成了 2 份,一个大信封里是 1 万,塑料兜里是 2 万......

----------------------------- @jaewon100 2016-02-10 20:18:08“小金库”是领导自己的私钱?还是什么不当得利?不能报?

-----------------------------

小金库一般都是单位接的私活,或者通过某种手段变通得来的钱。虽然叫小金库,但有的单位小金库比单位合法收入还要高。管理小金库金额的多少,表明领导对你的信任度有多高。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1 14:28

说到春晚,我记不清楚是哪一年了,朝廷台的春晚曾经搞过一次身份证抽奖。就是在晚会的进行过程中抽身份证号,抽中的就是幸运观众。

晚会也如期抽出了 10 个身份证号,也就是 10 位幸运观众。

主持人还对着电视屏幕前的幸运观众说了很对拜年话。按理说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有个地方的纸媒看到这 10 位里有自己省份的人,就想找他采访一下。结果査身份证号才发现,这个号码是空号,再一查另外 9 个,也都是空号。这下,舆论哗然。这不是拿大伙耍着玩吗!朝廷台也很紧张,禁止所有人接受采访。过了几天,才出来说,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春晚结束后,大家都休息了,没有和这些身份证的观众联系,所以没有发现问题。最后决定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再进行一次抽奖,那年的元宵晚会,还把抽中的 10 位观众请到了晚会现场。在节目进行中,还特意让主持人介绍了这 10 位观众。算是中国比较早的危机公关吧。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1 19:31

《今日说法》说过一个“案中案”。

事发地在深圳。有个人家中被盗,丢了一把古琴。但是,这把古琴并不值钱。可户主在装古琴的盒子里放了几个家里的存折。于是,一边到银行挂失,一边报警。

警方调查这起盗窃案,还是从二手市场着手。但没有线索。

事情就这样搁浅了。过了一阵,失窃的户主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帖,想找一个会古琴演奏的人教自己孩子。并且在网上还发布了古琴的照片。这个户主怎么看这把古琴象自己丟的那把,于是就主动应聘,去了那户人家,发现的确是自己被窃的。

户主将这个情况通知警方。警方通过物业了解这户人家:住的是高档小区,女主人是公司的高级白领,男主人就是公安局的。一看是本系统的,就打算询问一下男主人,可是在公安系统查了一遍也没有这个名字的。于是警方就上门拜访,问男主人古琴的来历,男的说是二手市场买的,但具体在哪一家说不清。鉴于男主人身份存疑,还是带到警局仔细询问。

而这一问,牵出了案中案。

这个男的也不是公安局的,就是个无业游民。他当初遇到女主人时骗她说自己是公安局的。但是,结婚以后,他是没有收入的,于是就以盗窃为生。每次偷来的高级烟酒、手表、电子设备全都拿回家,然后跟媳妇说这是有人求他办事送的。

就这样结婚 9 年,他媳妇一点没怀疑过。

网络征婚催生了一批诈骗犯。征婚的人里除了那些约炮的,占便宜的,其实还是有很多人是真心希望找到一个喜欢的人踏实过日子。但是,奇怪的是那些上当受骗的男女为什么总是在网上碰不到一起呢?他们也是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为什么最后总是上了骗子的当呢?是他们一恋爱就智商为零,还是骗子们的心理学学得太好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2 09:59

@八月里的某一天 2016-02-12 09:38:28

@老虎不是猫0072016-02-1119:31:54.867

《今日说法》说过一个“案中案”。

事发地在深圳。有个人家中被盗,丢了一把古琴。但是,这把古琴并不值钱。可户主在装古琴的盒子里放了几个家里的存折。于是,一边到银行挂失,一边报警。

警方调查这起盗窃案,还是从二手市场着手。但没有线索。

事情就这样搁浅了。过了一阵,失窃的户主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帖,想找一个会古琴演奏的人教自己孩子。并且在网上还发布了古......

----------------------------入戏太深,自己也出不 来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2 10:55过年的时候,有以前的老邻居来串门,闲聊聊出一桩旧案。

以前在我们这座城市小范围的引发一些波澜,但是真的不知道案件主人公是她的亲戚。整理了一下,隐去一些真实的、不重要的线索,主要是说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邻居家的妹夫八十年代初在国营的早点部卖早点。媳妇

跟他是一个单位的。后来早点部也都倒闭了。但是,这

个妹夫人很聪明,就找亲戚借了钱,自己开始经营、做

早点。

卖早点要说发大财,那是不太可能。但比起上班挣死工资还是多不少的。而且,他的早点部位置好,挨着两所中学,就那些学生给他带来很是稳定的客源。也是辛苦经营吧,到了 90 年代末,不仅把原来的早点部翻修扩建,自己也买了房子。一般人看来很羡慕了。

2000 年初,这个妹夫又接了给电视台什么晚会送盒饭的工作,他那个位置离电视台不远。我们城市电视台现在是搬到新址了,过去旧址是电视台一座楼、广播电台一座楼,但是,是在一个大院子里办公。妹夫和电视台的人混熟了,结果就承包了电视台的食堂。

这个妹夫别看书念得不多,但是在管理上还是很有一套的。没多久,电视台的食堂办的让领导们都赞不绝口,而且,连电台那边的人都跑到这个食堂买饭。也就是这个时候,妹夫认识了一个电台的女主播。这个女主播是主持戏曲类的节目,这个妹夫是个戏迷。虽然女主播人不认识,但是听声音就知道是她。

日子久了,开始传出妹夫和女主播的绯闻。妹夫的老婆当然也听说了,但是她不太相信。为什么呢?妹夫当时不到 40岁,那个女主播比他大快 10 岁,都奔 50 的人了,谁会相信。

后来,媳妇还半开玩笑的问过丈夫,那个丈夫很认真的跟自己媳妇说,自己承包单位食堂挣钱了,别人看着眼红,所以开始造谣;另外是那个女主播正在竞争一个领导岗位,也是竞争对手给她造谣。当然,妹夫也承认和女主播有联系,那不过是正常关系,自己是个戏迷,所以女主播有什么活动的戏票都会给他。最后,妹夫还说:“人家怎么会瞧上我?一个卖早点的。”他媳妇想想觉得老公说的也有道理,也就不再追问了,事情就过去了。

过了半年左右,那个女主播突然遇害身亡了。被人杀死在自己车里。公安局把妹夫给带走了。妹夫是重点怀疑对象。

原因有三个:一是在女主播的手机里发现两个人大量互动的短信,而且内容表明两个人的关系不一般;二是女主播的这辆车购车款是从妹夫的银行卡上划账出去的;三是案发时间是晚上 11 点,妹夫没有不再现场的证明。

妹夫在公安局承认自己和女主播有不正当关系。但不承认杀人。这个女主播的丈夫外面也有情人,也不回家。女主播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不过是顾着面子没离婚。两个人是因为喜欢戏曲聊得来,结果出轨了。但是,彼此心里都明白,谁都不会离婚的,说的不好听点,叫彼此需要;说的好听点,叫彼此取暖。他们之间没有利益纠葛,没必要杀人。公安局调查一遍,也缺少足够的证据指认妹夫,结果把他放了。但是,还是有嫌疑。

虽然暂时洗脱了杀人嫌疑,但出轨还是坐实了,媳妇跟他

坚决离婚,他是有过错一方,最后分到了一套房子,和一

个底商。其他的产业全归了媳妇和孩子。经营权给了媳妇。

不过他还是有股份的。

案子一直没破,妹夫的嫌疑还是有。也有一些小道消息,但毕竟死去的不是什么年轻靓丽的女主播,传了一阵也就没人再提了。过了 6、7 年吧,在另外一个城市抓住一个抢劫犯,他自己交代在某年抢劫杀了一个女的。当时,夜里 11 点多,他一个人在外面闲逛,也是找机会。结果看见不远处有辆车停在那,车里开着灯,一个女的坐在驾驶位置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关键是车门没关,就那么开着。这个贼觉得机会来了,本来是想抢包,但那个女的突然大声呼救,深夜声音似乎传的格外远,贼有些慌了,拔出随身带的刀,一刀割喉。案子最终是破获了,总算是为这个妹夫洗刷了嫌疑。

不过,那个女主播就一个孩子,后来出国了。老公有没有再娶不知道。但是,这个妹夫却一直单身,也没工作。有股份、还有那个底商租出去也足够他生活。每天和公园的几个戏迷一起吹拉弹唱,倒也自在。只是,每年清明,只有他还去给那个女主播上坟祭奠。原来,家里的孩子想让妹夫和媳妇复婚,他媳妇就说,复婚可以,条件就是不许他去给那个女主播上坟,妹夫当时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但是他说,并不是自己心里有多放不下那个女的,那就是一个故去多年的老朋友。连给自己老朋友上坟的权利都没有,还是一个人过更自在。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2 18:50以前看过一个案子,也是一个硫酸毁容案。这个案子特殊地方在于,罪犯是零口供,最后判决的死刑。

中国司法办案最为人诟病的就是“重口供,轻证据。”所以这个案件也算是中国司法进程一个很重要的点。

案件本身不复杂。事发地点是四川的一个小城市。一个男的交了女朋友,女的是小学老师。交往了一段,女的觉得双方不太合适,提出分手,但男的不同意。出事那天,女的学校因为有活动,需要很早到。男的就在路边等着,还是想要继续交往,见男的还是不同意,就把准备好的硫酸全都泼在女的脸上,然后自己跑了。因为案发时间很早,所以没有目击者。

女的毁容了,但无性命之虞。这件案子,有被害人的口供,现场有装硫酸的容器,上面有男的指纹,而且男的衣服和手上也有硫酸灼烧的痕迹。但是,这个男的就是不承认。

说是女的栽赃陷害他。对于警方让他解释之前指向他的证据,他一句话不说。后来就问他案发时间在哪,他说和一个女的见面去了。但拒绝透露那个女的身份。公安局的就说:“如果那个女的给你做时间证人,你的嫌疑就洗清了。这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男的就说:“我答应那女的不说出来,做人要讲信用。”最后,还是没说能够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的那个女的身份。

对于到底有没有那个女的,公安局表示怀疑。就以现有的证据上报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这个人被判处死刑。后来,在执行死刑之前又最后问他一遍,他还是说:“做人要讲信用,不能说出女的名字。”这是“零口供”被执行死刑的案件。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3 09:52上面有个层主说个灵异事件。我以前有个男同事,特别相信这些。我们越是不以为然,他就越和我们说,生怕我们冲撞了神灵。

这个同事在 26 岁的时候,准备结婚。不过家里没有房,但是正好他们住的平房赶上拆迁。这样房子的问题就解决了,所以还是挺高兴的。签了协议,他们就找了周转房走了。但是,他大伯一家做钉子户,只留下大伯一人在那死守。那时,拆迁还不像现在那么“文明”,你不走就给你停水停电,所以,大伯每天要走很远打水备用。

刚过十一,同事来给大伯送点厚衣服,当时天已经很晚了,街上也没有灯,黑乎乎的。同事就拿着手电帮大伯去打水。

拎着满满一桶水往回走,因为路很熟,所以也没开着手电。

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一只脚被什么东西拽住了,走路有些费劲。那感觉就象有双手从后面抱着你的脚,不让你走。我同事那时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胆子也大。赶紧掏出手电筒一照,也是看了将近一分钟,才看明白脚上缠的是什么。

地上是一个死孩子,还连着脐带。那条脐带也不知怎么缠到他脚上了。这要是搁别人,早吓得一蹦三尺高了。也就是他胆子大,还用手把缠着的脐带拽开,拎上水走了。

他们拆迁那一片治安情况不是太好,也不知道这死孩子是怎么被扔在废墟里的。同事回去和大伯说了,大伯一听就执意要去找那个死孩子,说是一定要把那孩子埋了,不然会有报应的。我同事一听就急了:“又不是我把他扔了的,要报应也得找对人啊!”结果也没去,这事情就过去了。

后来,这个同事结婚以后,第一个孩子怀到 9 个月,死肚子里了;第二个孩子倒是生下来了,但浑身没一个器官是好的,最后放弃了;直到快 36 岁,才有了一个女儿。他就觉得是当年那个死孩子找来了。后来,他就跟我们说,你们年轻,不明白,到了我这个岁数就知道了。

我倒是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同事的遭遇只不过是巧合罢了,或者医学上也可以给出答案。但是,有句话我还是同意的。你年轻的时候有些事情的确想不明白,等到了一定年纪,就明白了。那是基于你经历的人、经历的事,让你能够更全面的判断再遇到的事情和遇到的人。不过,有些事情虽然想不明白了,已经晚了。所以,人生永远是遗憾的。你再活一次,同样的错误你依然会再犯一次。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4 09:40 前面有位

层主提到《西部大案》,关于某些贫穷的地方毁三观的伦

理道德吧。

最早说的那个年轻人掉烟囱里的事情也是听一位老人讲的。

她年轻的时候曾经在那家兵工厂工作过,不过她是兵工厂附属医院的医生。

兵工厂建在大山里,最得益的就是附近村上的农民。特别是附属医院,那些农民看病就很方便了,而且为了搞好军民关系,收费也很低廉。医生们也愿意给农民看病,听诊器往身上一搁就问:“老乡,家里有鸡蛋吗?小米有吗?”当然,还是该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不敢白要人家东西。那时计划经济,有钱想买也买不到,这样直接找老乡买,你得东西他的钱,双赢。不过都是私下的交易,毕竟这些都是资产阶级的尾巴。

当时兵工厂最受村民欢迎的工种排行榜前三位排名:1、医生,治病救人;2、司机;3、炊事员。

大山深处,山高路远。出门一趟很不容易。司机就自然而然受欢迎。那时,常常有村民站在路边,满身满头都是黄土,就跟从土里刨出来的文物似得,等工厂的大卡车,搭车赶集或者办事。炊事员受欢迎一开始不仅我不理解,连这位当医生的老人当时也不理解。后来,还是一个来看病的村民偷偷告诉她原委的。

当时,兵工厂的职工全国哪里都有。虽然有探亲假,但毕竟大部分时间都是一群单身汉。久而久之,本着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的原则。附近村民有的就开始悄悄做皮肉生意了。归根结底还是穷。做一套新的被褥,老婆在屋里接客,老公在外面放风。为什么炊事员受欢迎,因为他们不付现金,嫖资基本上就是两颗白菜,二两肉或者其他什么的,当然后来司机也加入进来,给点城里的旧衣服或者其他吧。

时间长了,工厂里的人都总结出附近村上的几位美女了。

什么东村的“不能离”;西村的“万人迷”;南村的“一杆旗”。后来,那个“万人迷”来医院看病,家里的那位老人当时一听别人说,赶紧借口到诊室也一睹“万人迷”的风采,结果,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一嘴的黄板牙,脑袋上的头发都数得过来,跟个大烟鬼似的,当时就想,这些男的怎么下的去嘴呢?

这个不是什么悬案,就当个往事回忆吧。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5 13:23 以前有个

同事在洗衣厂工作。

大型的洗衣厂因为设备噪音比较扰民,所以都是在市郊比较偏僻的地方。我那个同事在那算是个技术顾问。

洗衣厂主要清洗饭店和宾馆餐厅的台布还有厨师、服务员的工服。每天晚上人家营业结束了,开始都给收上来。夜里洗干净、烘干、熨平,第二天一早晨再送过去。

这家洗衣厂原来有个给员工做饭的女的,后来辞职不干了。老板就决定再招一个人。结果来了一个刑满释放的男的。

这类人员工作很不好找,所以这个人要求不高,工资也是正常水平的 60%。老板就问他:“犯什么事进去的?”那人就说:“哥们儿叫我去打架,结果伤了人,就这点事。”一般人不太敢用这类人员,但这家洗衣厂老板本身 184 的身高,剃个大光头,脸上疙疙瘩瘩的,看上去跟黑社会似的。结果,他用了这个人给大家做饭。

私企老板都比较抠门,洗衣厂的伙食一直比较素。这个人来了以后,伙食水准直线提高。倒不是老板多给钱。这个新来的男的每天早晨跟着单位送货的车出门,到了那些饭店同事给人家送洗好的台布、工服,他就偷偷跑人家餐厅厨房,趁人不注意,就从冰柜里拿肉啊、鱼啊、鸡什么的,反正看见什么那什么,但不会拿很多。厨房里的人看见也不太会管,一家拿点,另一家再拿点,伙食当然是有鱼有肉。老板还挺高兴,不花钱改善了单位的伙食,有次还和同事说,这叫人尽其才。

干了半年多,老板新开发了一家外企,给人清洗工服。这天上门送货,这男的又跑人家厨房拿东西,结果让外企的老板看个满眼,不仅出面制止,还中断了洗涤合同。并且要求洗衣厂赔偿。

老板觉得外企就是事多,于是让这个男的去跟人家道歉,这人不去。说我拿东西你不是不知道,要道歉也是你去。两个人闹翻了,做饭这人辞职不干了,说你把工资给我结清。

老板一听说:“你给我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还没找你要钱呢,滚!”这人听了这话,一声不吭走了。

过了有一个星期,夜里洗衣厂开始干活,做饭这男的忽然又来了,在外面敲门,说自己那天走的匆忙,还有东西在这呢,进来拿一趟。大家私底下很熟,也没在意,就开门让他进来。

这一开门不要紧,他后面还跟着两个男的。外面黑夜看不清,三个人进了屋大家才看见一人身上一把大砍刀。洗衣厂十几个人全被赶到一个角落。这个人知道明天单位发工资。

明天发工资,为什么今天来呢?这个老板也是有病,发工资的钱取出来得放在办公室呆一晚上,转天再发给大家。就好像这钱放一晚上,1 万能变成 2 万。

一个同伙看着这十几个人,另外两个去老板办公室,过了有 20 分钟,两个人出来一挥手,三个人风一样的走了。十几个人愣了一会才想起来报警,一看电话线全给剪断了,他们这个地方手机信号不好,天黑也没人敢出门找地方打电话。

一群人就这么呆到天亮才开车出门,找了个公用电话报警。

发工资的几万块全都拿走了,还有老板自己的将近一万块。

不仅如此,老板有一件过万的皮衣,让这小子用剪刀剪成一条一条的。就说有多恨这老板。按理说,这个案子好破案。

因为大家都知道犯罪分子姓甚名谁,连家住哪里都知道。案子当然是破获了,侦破经过还上了报纸。我那个同事还纳闷,这么简单的事,看看报纸怎么报道。结果一看,真是闪瞎眼。

那篇报道先是说几个蒙面窃贼翻墙而入,然后如何将员工手脚捆绑,继而大肆盗窃。接警后,员工因为惊吓过度,提供线索极其有限,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警方如何通过地毯式排查,搜集了上千条线索,很多人长时间不能与家人团聚,领导如何在迷雾重重之下指明正确的侦破方向。不知道的人,看到这篇报道,太佩服警方了。

我那同事一边看一边骂,什么时候绑住我手脚了?我怎么就惊吓过度了?还是我告诉那帮人这小子姓名的呢!太能瞎编了。他们那老板看着报纸,几下撕得粉粉碎,扔在地上还拿脚跺几下:“这帮臭不要脸的,真是太他妈臭不要脸

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2-16 09:45看见上面层主说的偷马路防护栏的事情,也想起一件可乐的事。

有个收废品的,某天被叫到公安局去收废品。废品当中有个警灯,本身已经坏了。一块被他收走了。按理说警用设备报废了要送到固定的地方统一销毁。算是这个公安分局的人疏忽了。

那个收废品的还会点修理电线的活,回家摆弄一阵把这个警灯给修好了,不过,也没什么用,就扔一边了。

这天,他的一个老乡找他喝酒,看见这个警灯挺新鲜,就

给要走了。

那个老乡有个红色的破面包车,他回去就把警灯给安上了,平时在郊区开车就打着警灯,很是威风。这天,他来城里办事,回去的时候遇到堵车,结果这人就把警灯打开了,社会车辆都纷纷避让,这人也是有点得意忘形了,前面就是一辆警车,他又打开警灯。那辆警车的警员一听警灯响,还以为是兄弟单位办案,也赶紧给他避让。等看见这辆破面包车直纳闷,哪个公安局还有这么破的车。结果一路跟着看见他开进村里的一户人家。警察就直接找村长去了解情况。结果,警灯没收,对那个人批评教育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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