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a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b 行政诉讼只能是由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反诉c 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 举证责任不同。 a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民不举官不究 b 在行政诉讼中,只由被告(行政机

关)负举证责任c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4 时效a 民事部分: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即使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人民法院也只在二十年的期限内予以保护.b 刑事部分:我国刑法第 87 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本案系犯过失爆炸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 年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诉,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处以刑罚,就是俗称的零口供定罪。本案来说,只有嫌疑人自己的供述,因年代久远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他犯罪.即使自己承认,也不能认定.举例子,某人想自杀,觉得被枪毙的方式比较好,就到公安承认某起大案乃自己所为,要求速死,公安机关如不能拿出证据印证他的口供,则无法为其定罪,我们不能想当然的认为谁会有病往自己身上揽罪求得惩处.别忘了还有黑社会小弟授意顶替罪名的.若针对此事立案,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从新兼从轻原则,他当年的罪行属于过失爆炸罪,最高判处 7 年,追述时效为 10 年,刑事部分他已经过了有效期,所以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民事部分,按照最长的 20 年诉讼时效来看确实还差两个月到期,但当时没有人举证,则无人追究.他选择了对受害人直接赔付,所以也没有人对其采取民事诉讼.即使涉及到民事诉讼,法院也支持双方可以协商赔付自行解决. 例如车祸肇事,司机赔付死者家属.为什么刑法要对犯罪行为的追究要规定一个期限,这样规定是不是会导致放纵罪犯,刑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实行报复主义,为了惩办而惩办,而是为了通过惩罚犯罪分子,使其得到教育改造,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有害为无害,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受到追诉,也没有再犯罪,至少可以说这个犯罪分子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造,他过着与其他人一样的正常生活,对社会已经是无害了.许多案件在经过较长时间以后,被害人的伤心与仇恨情绪已经逐渐平复或淡忘,有的甚至已经与犯罪分子之间和睦相处,彼此过着融洽的生活,刑法规定追诉时效制度可以起到维护和稳定这种正常关系的作用。如果此时再进行追诉,会使这种关系重新紧张起来,也使那些曾经犯罪的人终身惶惶不安,不能安心于工作、生产和生活,甚至会有“破罐破摔”的念头,引发新的犯罪动机,从两方面来说都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2 09:02lys_ss_ss:关于被抢劫时,犯罪分子混淆是非反诬一口,事发较黑的巷子,僻静无人,你应该记住劫匪的相貌衣着特征及口音,选择放弃抵抗,将财物抛弃在地,趁其捡拾间隙逃往明亮人多地方,再进行呼叫求救,你毕竟是女子,不是蝙蝠侠或超人,抢的不过是包包,不是宝宝。喊来帮手讲明真相再跟踪及时报警。如果能遇到古道热肠的行人帮你追讨回来那是更好,遇到恼羞成怒的罪犯给你几刀,花几千看病实在不值得,幸亏你有厨艺有些臂力才算没吃大亏,否则,我认识的一个卖衣服的男子被抢劫,因呼叫而发生打斗,被捅 3 刀,花去医药费 2 万多元才捡回条命。如果你要捍卫你的包包,你可以喊,抢劫啦,我不认识他。

不过,可以教你个小窍门,在楼道或家中遇到劫匪,你可以喊:着火啦,煤气泄漏啦。邻居一听准保都出来,人多则贼虚,你喊抢劫邻居不见得...嗯,对,当时条件下,你可以喊:救命啊,我要生啦!等人们都围过来时候,你便要求劫匪把包还给你,如果他跑了,你就喊:抓流氓啊! 这样更能激起群众保护妇女的侠肝义胆之情

相逢不过擦肩:别激动,喝杯水,呵呵肉包豆包:小猫图丰富啊,别人不提醒,真以为你是个小姑娘伏雌教主:地产一文中小北是我朋友,叙事保持中立态度,描述一段事实,并无粉饰,相反,他们境遇最后很惨,家破人亡,下场可悲。若说美化谁,我想应该是那患难的感情吧,赔付一切后,一无所有了,唯剩下了感情经历了风雨考验,他们不配拥有么?

小脚爪 :梦的解析中两人相差 4 岁,她师范毕业后即执教

婳眉鸟:关于小偷话题,朋友们感触最多,不得不提到维族小偷在全国各城市增多的趋势,80 年代维族人把羊肉串推广到全国,给我们留下勤劳、聪明、守法的印象,那时他们是一群艰苦奋斗的群体,起早贪黑的为生计忙碌,进入2000 年后,他们带给我们的印象悄悄发生改变,是小偷小摸,有恃无恐的样子,看到他们三五成群的要绕道而走。其实,维族小偷在整个小偷群体中比例极低,但他们的特殊性及放肆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深层次来看是国内民族的矛盾,他们大多来自北疆贫困地区,在他们眼里在内地偷窃成为一种快速致富的时尚工作,虽然仅仅是一少部分人,操纵着未成年人行窃,但给广大维族人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也是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天津南开那起维族伤害案我也有所了解,但不想提及。鉴于国家的民族政策,对他们也是谨慎对待,但我想解决的出路,是需要全社会来配合的综合治理工程,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尤其是抓到后如何处理才能避免其再次犯罪,这是最重要的,我相信汉族强大的民族包容性能慢慢解决这类问题,因为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上,很少出现因为信仰、教派发生大规模的全国战争,这与西方的历史不同,体现了汉族的融合同化能力之大,儒家文化及相同的语言是强大的纽带与凝聚力,希望有朝一日,他们能给我们的印象重新的改观。

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4 01:21 这几天是有些

公务处理 耽误些了刚回来 瞅一眼 顶贴甚多啊 也来不及写点啥 怪不好意思的 呵呵朋友们这么尽心 我心领了 不过也别为那个分页沙发的忙活 开始我还没搞明白越到页尾回帖越多呢 原来可以在新页占有一席之地哦 哈哈 顺其自然呗 淡然处之即可大概来说 正常情况下 三至四天能抽空写出一篇 特殊情况捎长些朋友们不必刻意盯着 我怕浪费大家的休息时间 过意不去隔两天来看看就成 我也不求排名什么的 呵呵 正如天津这几天的天气 喜欢那雨丝微风送爽 怕过那暑热燥汗淋漓

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5 10:17 地铁鬼

天津地铁是全国第二条开通的地下铁路,全长大概有 7公里多。老地铁沿线原来不过是条河,从耀华中学大门出来就是河岸,当时也是备战的需要,在七十年代把墙子河改造成了地铁,地上部分顺着墙子河的走势开拓了当时天津最宽的马路-胜利路,直到后来又改名为南京路。当时只有 8 个站,从新华路经营口道,海光寺等站台,最后抵达西站,在 84 年底正式开通,通车没些日子,我就怀着好奇与兴奋坐了一次,那时候地铁是新鲜东西,全城老少的都要去体验一下地下坐火车的感觉。外地人来津也要参观下。想起来确实是值得夸耀的事。有了地铁确实方便快捷,又平稳安全,准点发车,印象中地铁没有出过大事故,尽管那时还不像现在站台有防护安全门,也没听说有人跳进去出现撞死、电死的事,但除了那年发生的一起怪异的事件。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天已擦黑,我办完事顺便搭乘地铁回去,从西南角站进入,顺着楼梯缓步进入地下,打票进了站台。找个靠墙边的椅子坐下等车,这时门口检票的大姐慢悠悠的朝我溜达过来,在我身边停了片刻问我是警察么,我好笑的问她:我这身警服不像真的么?大姐呵呵一笑。看她表情似乎有什么事,便直截了当的问她:您要有事尽管说。大姐这才跟我聊起来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就在上个月,一天早晨她上班,先打扫站台,扫着扫着,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条手绢,看着挺新的,便捡了起来,打开一看,上面竟然沾染了血迹,心中一惊,赶紧扔进了垃圾箱。

心想谁这么乱扔擦伤口的手绢啊。中午闲着没事就和同事几个姐妹提起来这个血手帕了,其中一个同事竟也吃惊的表示,就在头天晚上,最后一趟车马上抵达终点站,乘客寥寥无几,她在空无一人的最后一节车厢擦地,突然发现椅子下面有一滩血,当时就吓了一跳,看着还很新鲜,似乎刚流出不久,环顾四周,车厢里一个人也没有,到站后向外张望,最后走的几个人也没受伤的,打电话问了问前面几个站台值班的人,也都没发现谁受伤了或报警的,没办法就赶紧擦完地回家了。

休息室里的姐妹们有些怕了,都怀疑晚上地铁里是不是有坏人出没啊。这时一个男列车司机搭话了,他说还有更可怕的呢,一直怀疑自己看错了,从没敢跟人说,就在不久前,这个年轻小伙子也是开最后一趟车,刚从海光寺站开出来没多远,地铁在漆黑的隧道内加速行驶,在灯光未触及的隧道远处,透过驾驶室玻璃,隐约看到有个黑色的人影,在轨道上跳动,他心里一惊,地下铁路运行的轨道上绝不可能出现人啊,更何况是在两个站台之间黑乎乎的隧道内,而且铁轨是带电的。转念间犹豫是否要制动,列车速度已经提了上来,非常之快的就冲到那个影子跟前,那黑影子闪了下,直接就朝驾驶室玻璃扑来,他来不及反应,下意识的缩了下头,过了几秒回过神来,玻璃没有爆裂,列车依然平稳的运行,没有颠簸也没有震动。转头看看同事,也是没有任何表情。等到了终点站还没缓过来,心跳加速。一直在琢磨是不是自己眼花了,那漆黑的隧道内看到的黑影子是什么东西。看看车头也没异常,轮子下面也没有卷进东西,百思不得其解,也没敢和别人说。小伙子讲的这个经历更令人恐惧。一屋子人鸦雀无声的看着他。吓得一个刚分配的小女孩直往他身后靠,几个老大姐也是目瞪口呆的,纷纷表示要倒班,再也不盯晚班了。

就这样人心惶惶的过了几天,到再也没出现异常,不过工作人员也都留下了阴影,疑神疑鬼起来,尤其是晚班的,走路都要不时回头看看,生怕后边有人跟着。地铁在封闭的地下高速行驶,里面涌动的风带着阴凉潮气,吹到人身上浑身打冷颤。这个检票员大姐也精神状态不好起来,晚上经常做噩梦,梦见有个微笑的男子突然把她推下了站台。醒来后又说不出的难受。有时在楼梯上听到站台上有人说话聊天,等下了楼梯转过拐角一看,站台空空荡荡,一个人影都没有。

和其他同事提及,大家似乎也都有类似经历,众说纷纭,有说看见大黑猫在站台上溜达的,还有说看谁都像要自杀的,车进站前维持秩序时紧张得不得了,还有说车厢里灯一闪一闪的,这一时期,各种传闻四起。

再后来的几天,这个检票大姐和同事们闲聊,说到难以理解的怪事话题,那个司机小伙子又说了一个最新发生的怪事。

还是他开最后一趟车,在途经二纬路站时,忽然听见驾驶室外传来女人的呼叫声,左顾右盼,除了运行前方照亮的那段铁轨,四周都是隧道黑乎乎的墙壁,而此时车内也没放广播,心中疑惑,列车在高速行驶,这声音似乎在跟着车走,断断续续的,在列车的轮子和引擎发出的噪音中若隐若现。他问身边的同事,是否听见异常的声音,同事扒头看看后面车厢寥寥的几个乘客,驾驶室就那么大点地方,贴近设备又仔细听了下,说没发现什么啊。这小伙子心有点毛了。快到电报大楼站时,他竟然眼神有些呆滞,毫无表情机械的操作列车继续行驶,丝毫没有减速停站的意思,被同事猛地一拍,才缓过神来,紧急制动靠站。

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5 10:18小伙子把这经历一念叨完,众人哗然,几个胆小的女孩都快吓哭了,老大姐们也都面面相觑,旁边一个上岁数的检修工听了不太信这些事,就让小伙子拿出证据来,要不就别瞎说,小伙子急了,亲口发誓自己所说都是真事,憋红了脸和检修工吵吵着,新来的那可爱的小女孩在旁边给两人劝架。

最后小伙子逼急了说:晚上地铁里就是有邪物,我估计就是那个穿红衣服女的闹的,就总在海光寺等最后一趟车的那个红衣服女的。这我可没说错吧!大伙都看见过她吧,穿身红裙子,下面看不到脚的那女的。小伙子一提到穿红衣服女的,大家立刻都安静下来。因为确实有个穿红衣服女的,地铁员工经常能看到她一言不发的在站台走来走去的。总是很晚了在站台等地铁,有时候站半天,过几趟车都不上,看着像等什么人似的。下面裙摆很大,也看不清是走还是飘的。看到一提红裙子,大伙默不作声,小伙很得意。

这个检票大姐说就在上个星期看到过三回那个红衣女子在这等车,当时也是很晚了,乘客也不多,她也不坐着等,而在站台前走来走去的,低着头,嘴里念叨着什么。越看她越带着股寒气,所以离她远远的,别是找什么替身,把我给拽站台下去。检票大姐说完了那一段离奇的经历后,最后问我:请问警察能管这类的东西么,能不能捉到她,就怕她晚上到地下来害人。

听完她的叙述,我已经错过三趟车了。看得出,她讲这些时候表情很惊恐,可能折磨她有段日子了。我反问她,你肯定那小伙子说的红衣女人就是她?大姐连连点头:对,没错,就是她,基本在这干的人都认识她,总是晚上出现,买票时也不说话,在站台这晃荡,飘来飘去的,扭头就不见了。

我无法判断她的描述是否属实,不过我对她们所说的找个红衣女子充满好奇,她是否有什么企图,还是在寻找机会,干出什么重大事情来。我问大概什么时候她出现,大姐拿不准,一般是最后几班车出现,相邻这几站都有可能,不固定。

我说好,反正我也办完事了,先上去吃口饭,完事我回来陪你等她出来。

过了半小时,我回到地铁站里,那个检票员和售票员像遇到了道士一样,特意给我搬来个软椅子,让我坐下,我则拿份报纸看起来,耐心的等待着神秘的红衣女子出现。遗憾的是,直道最末一般车驶过,也没发现什么红衣女子,看来这个谜底暂时不能打破。

转天下班,我应约再一次去那站台等候,几位工作人员又热情地给我搬来舒服的椅子,倒上热茶,我心中不免好笑,看来捉鬼降妖不见得非老道能作啊。时间慢慢流逝,一趟又一趟的列车驶过,百无聊赖中,我倚靠着墙打个盹,迷糊中听到一阵零乱的脚步由远及近,我立刻醒来,看到检票大姐慌张的跑过来,冲我低声地说:她来了!她来了!我马上站起来。只见一个穿红色长裙的女子,大概三十岁左右,脸色煞白,没有血色,面无表情的一步一步走到站台前,对旁人熟视无睹,转身慢慢走到站台尽头,红色裙子随风摆动,甚是诡异,似乎与这个世界形同陌路,在另一个空间游荡一样。

令人稍感镇定地是,裙子摆动瞬间,我发现她还是有脚的。

在地铁隧道内穿行的风吹得人透心凉,我也鼓足勇气,慢慢跟了过去,仔细打量起她,这个红衣女子直挺挺的靠在墙边,一动不动。忽然发现一个细节,她的手腕似乎有未愈合的伤口,观察一番,我回来问检票大姐:那天你捡到的血手绢,还记得样子么,是不是有碎梅花图案,上面的血迹是不是一个交叉的十字形状?大姐吃惊的说:没错,是梅花图案,血痕是个十叉状,你怎么知道的?我说是猜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个恋旧的人。

具有恋旧情节的人,很难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和方式,总是去同样的几家饭馆,点同样的菜,穿同样款式的衣服,挑一样颜色的系带皮鞋,用同一款的洗发水,剪同一样式的发型。不经意播放的总是那几首老歌,带了多年的手表也舍不得抛弃,修修接着带,用惯了某种笔,则不断的买同一款笔,甚至是小时候的玩具手枪、洋娃娃、连环画,都能保存到给自己的孩子继续玩。而这个红衣女子,左手腕上系着同样款式的手绢,以及未遮住的十字型伤口,传递着某种信息。

我在旁边静静的观察着她,看她的是否有危害性举动,时间凝滞了,站台前三两个等车的人并不知道目前所发生的一切,一对恋人在低声细语着,这时,黑暗的隧道慢慢有了微弱光亮,一道光束从黑暗尽头射出,接着听到远处车轮声响。

最后一趟车就要进站了。突然,红衣女子有个惊人的举动,她一把拽下了项链,悄悄扔在地上,然后向站台方向走去,我大喊一声:别动!快速追了过去。红衣女子略迟疑回下头,脸部肌肉颤抖着,我已跑到她跟前,一把抓住她手,此时列车已经从隧道口冲出,带着轰鸣而来。红衣女子极力反抗,挣脱了我的手,沿着站台向列车迎面冲去。我大叫着:快拦住她!站台那头的一对恋人迷惑的看着在站台上奔跑的这两个人。那小伙子立刻醒悟了,红衣女子已经赶到车头处了,正在准备纵身一跃的瞬间,小伙子来不及助跑,原地飞扑过去,半空中一把抱住那女子,顺势扑倒在站台上,列车呼啸着擦身而过。

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5 10:19这时站台乱套了,售票的去上面喊人下来帮忙,一会聚集了几十个人,我把这个红衣女子带了上去,忙乱中也没顾上那个小伙子,那对恋人悄悄地消失在人群中,再找寻已是没有踪影。看热闹的人围了上来,立刻审讯,问她为什么在地铁内两次选择自杀,女子眼神有些呆滞,语无伦次的反复说着:不等了,不等了。

这个红衣女鬼的谣言已经告破,看来不过是个精神不大正常的女子。该女子的家人闻讯赶来了,她的老父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这样的曲折故事。

这个女子在双鹿大厦附近居住,上班、出门总是乘坐地铁,后来在地铁上总能遇到一个男子,该男子住南丰桥那边,出行也是搭乘地铁,开始脸熟,但从未说过话,也是巧合,一次都在一个屋檐下面避雨,这时碰在一起也算缘分,于是攀谈起来。不久两人就相恋了。此后经过几年的交往,选好了日子决定结婚。造物弄人的事,就在婚礼的前一个月,小伙子到外地出差遇到了车祸,重伤不治,几天后死在了异乡。

小伙子弥留之际对赶去的家人说,未婚妻有先天性心脏病,怕她一时承受不了这个打击,就先隐瞒一段时间,说他派出国工作几年,希望时间能冲淡了一切。

双方老人一合计,就谁都没说破,告诉闺女她爱人紧急公派出国了,走得匆忙,没留下话。连同单位和朋友也都打好招呼一起圆这个无奈的谎言。所有人都期望时间能改变这一切,希望她能慢慢适应过来。就这样,这个谎言竟然维持了一年多,她很不安地追问所有人,出国为什么也不打个电话回来,大家都婉转的说男人在外面可能就变心了,渗透这个意思给她,让她慢慢死心。她则在煎熬与不解中度过很久很久。她很生气,即使他变了,也该大大方方的找个机会回来告诉她一声,她也不会纠缠着他。此后家人又多次给她相亲,她始终未能动心,也许还在冥冥中等待着另一个世界的他归来,给她披上嫁衣吧。

纸里包不住火,她终于得知,那个她苦苦等待的人,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经不在了。虽然这么长的时间冲淡了对他的思念,但她还是无法接受,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高兴的是他始终如一的爱着她,从未改变。难过的是她再也没机会等到他了,哪怕还不如他变心了还在某个角落生活着。

她的心脏虽然承受住了这次打击,但精神上没有承受住,患了轻微的精神疾病,自从得知他不在了的消息,她就经常穿一身红衣服,带着他送的项链,在他们初次相识的地铁里,翻来覆去的从头坐到尾,似乎车厢内还弥漫着他的气息。到最后病情加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前阵子发现她手腕割伤了,问她也不答话,家人就看得比较紧。今天她又偷偷溜了出来,造成了今晚出现的一幕。看着老父的表白,我无言以对。告诫他们看好女儿,及时治疗。

几天后,我去找那个好讲鬼故事的列车司机,我很好奇为什么总是他能遇到鬼呢。为什么要散布这个红衣女子的谣言,为什么还要编造那些地铁里离奇恐怖的故事。我穿着便服在休息室悄悄地坐下,见到一群人正围着那个小伙子听他讲述新的遇鬼经历,而那个刚分配的小女生则充满恐惧的偎依在他怀里,紧紧攥着他的手。我立刻明白了,拨开众人,告诉那年轻的司机:既然女孩已经追到手了,下晚班能送她回家,就别在讲这些故事了,再散布谣言,你可就算扰乱公共秩序了。小伙子脸腾的红了,站起来要和我理论,旁边一个老工人看不下去了,拦住了他说:你别和人急,看见个大蝙蝠就非说成妖怪啊。

近期的闹鬼传言源头就在他,这个可气的小伙子无非是想制造些恐怖气氛,找借口送那新来的女孩回家,为了狡辩,竟无意识的提到了那个怪怪的红衣女子。在众人集体无意识情况下,传染出恐惧情绪,以讹传讹,夸大出更多莫须有的怪事。不过没有他的提醒,也无法及时挽救那想自杀的女子生命。教育了一番,小伙子不好意思的认错了,那个女孩嘲弄的看着他。我心中苦笑,除了祝福他们,我还能说什么呢?地铁疑云揭开了,众人重新归入到正常的工作秩序中,进得自由市场,找个修打火机的摊,让他灌点油,修下火石轮,摊主仔细看下,摇摇头说,轮上纹路快磨平了,擦不出火花来了,以旧换新加点钱,挑个好的吧。我想想说:算了吧,不用它打火了,就放口袋放着吧,我也恋旧。

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5 10:24

lys_ss_ss: 看来阿娅不仅仅作的一手好菜,还绘

得一手好图啊 心灵手巧 呵呵大大的赞一个 穿靴

子的骆驼挺逗的作者:badcamel 日期:2007-05-28

08:46 腐尸奇案狗是人类的朋友,那么苍蝇可不见得谁都喜欢,它是传播细菌的载体,在肮脏的环境滋生飞舞。但是,这个令人讨厌的小东西却是法医和刑事鉴定人员的朋友。法医昆虫学里,尸体与昆虫的关系密切,面对腐败膨胀的尸体上涌动的蛆虫时,它们能够给我们提供出许多隐藏的秘密。

天津东丽湖,位于东丽区东北部,水域面积八平方公里,湖岸周长十二公里,散落湖域的天然湿地,因为开发商的占用,正在逐步减少。而就在这风景如画的美丽湖畔,发生过一起腐尸奇案。

那是夏季闷热的一天,一个钓鱼者刚刚到湖边正准备鱼杆、鱼饵。忽然远处草丛攒动,看到一只野兔窜了出来,钓鱼者立刻去追,跟着跑到杂草丛中,兔子踪影不见,而一股恶臭扑鼻而来,气味撞得人头晕脑胀,钓鱼者环顾四周,查看臭味来源,他听到前方传来奇怪的翁翁声,拨开杂草,一个恐怖的场景呈现眼前,只见一群群的苍蝇在一团白花花的东西上方飞舞,他好奇的扔块石头过去,苍蝇群炸开锅一般腾空飞起,黑压压一片.定睛一看,一个人性尸体倒卧在杂草中,上面还涌动着一片白色蛆虫。马上失魂落魄的跑了出来,立刻报警。

赶到现场,那是湖边一个人迹罕至的杂草丛,得亏钓鱼迷心血来潮去追那野兔子,才得以发现那具尸体。先提取案发现场鞋印,除了目击者之外,还发现了两个可疑的足迹,看鞋底花纹,一个属于皮鞋,一个属于旅游鞋,对其拍照,灌注石膏模型。随即观察尸体,通过体型外观分辨出是名女性,尸体已高度腐败,头部肿大,脖子变粗,眼球突出面颊,嘴唇外翻,舌头伸出,腹部隆起,四肢粗大,在高温潮湿的环境下,整个尸体已经膨胀起来。蝇蛆爬满了尸体全身,穿着隔离服,带着口罩,还是遮盖不住那令人窒息的气味。

来看看那些飞舞的苍蝇和蠕动的蛆虫带给我们什么信息吧。

蝇类属节肢动物门、昆虫纲、双翅目。它具有舐吸式口器,就是我们称之为嘴的器官,能分泌出消化溶解液,将食物溶解再舐吸进食。看过美国恐怖片《苍蝇》的朋友一定记忆深刻,那个科学家作人体传送试验时,一只苍蝇飞进了传输舱,结果他和苍蝇的 DNA 进行了重新组合,变异成为一只苍蝇人,嘴里喷出酸液,最后被他女朋友一枪打死。看来家里备有一个苍蝇拍是多么的重要。

苍蝇一般在白天活动,晚上栖息在墙角、电线、树枝等地。

不知道大家是否曾留意过,苍蝇也是分很多种的。按天津地区来说,苍蝇大致有以下几类:丽蝇科的大头金蝇(身体呈美丽的金色,很富贵,飞起来很有明星气质)、铜绿蝇、丝光绿蝇(身体呈亮绿色,有点小资情调);蝇科的舍蝇、市蝇(这类一般不太好看,没有光泽,相貌一般);麻蝇科的黑麻蝇等等。因为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种类的苍蝇因季节、温度、湿度、环境地域差别很大,甚至在同一地区,室内与室外嗜尸昆虫也不完全一样。不同的省市都根据自己城市中比较活跃的苍蝇群体建立特有的蝇虫信息库,掌握本城市的苍蝇生活习性、活动规律、滋生场所等信息后,就便于对本市案件中昆虫的形态特征来判定出死亡时间、场所等信息。例如天津地区选择嗜尸的舍绳、丝光绿蝇、大头金绳等几类苍蝇的活动信息来作参照,而西北地区西安、南方沿海的深圳又选则当地的蝇类进行对比。即使在同一个城市,苍蝇分布也是有特色的,每种苍蝇都有它特有的孳生场地,如小家蝇在我们生活周围的垃圾箱最常见;绿蝇和丽蝇在农贸市场的水产摊位和水果摊位最多见;大头金蝇常在粪便池或厕所见到,看来大头金蝇确实有明星的品质,除了粪便,对其他都是不屑一顾的,很有尊严与品位。

观察这具女尸发现,因为尸体肠道内的细菌大量分裂繁殖,代谢产生的气体使小腹膨胀,其他器官也因腐烂变质而肿胀,发出难以忍受的恶臭。而苍蝇对血腥和尸臭很敏感,能通过嗅觉很快地寻觅到尸体,它对尸体散发氨的灵敏度很高。这具女尸的嘴里,耳朵,以及下体都蠕动着蛆虫,这符合苍蝇产卵的特殊性,它喜欢在人体的体窍处产卵,比如嘴、鼻子、眼睛、耳朵、肛门等处。但这具女尸有几处不同寻常部位,在女尸左胸口下方出现两堆蛆蠕动,小腹部,肋下也有一堆蛆。再观察女尸的前臂下方,也出现了蛆虫.说这些部位特别是因为苍蝇还喜欢在人体的受伤部位产卵。在非体窍处的几个部位同时发现蛆虫。这些特征表明前胸及小腹有刺伤,前臂还有防御性伤口,虽然高度腐败的尸体,肉已溃烂无法分辨出伤口,但正是这几处蛆虫,显示出该女子生前曾被利器所伤,并有抵抗,而非正常死亡。同时还发现女尸大腿根部有一圈不明显的勒痕。

尸体腐烂过程可以划分为侵入期、分解期和残余期 3 个阶段,而各个不同的阶段会出现不同昆虫的类群。如果能通过这些蛆虫,判断出死亡时间,会对案情判断提供很大的帮助。

当天的气温是 27 摄氏度,湿度为 70%,这几天的气候十分适宜蛆的成长,一般来说,苍蝇产下的卵只需要 8 到 12 小时的孵化就变成蛆。蛆虫能分泌一种溶解蛋白质的液体,使尸体软组织溶解消失,而蛆则从中吸取营养逐渐长大,变成蝇蛹,成年人尸体 3 周就能被蝇蛆吃尽软组织,而只剩下骨骼。如果说尸体被掩埋,那么尸体绝对是最好的肥料,地表的植被因腐烂的尸体充当养料而长的异常茂盛,与其他植被形成鲜明对比.通过现场观察,尚未在体窍处或地下找到蛹,法医大刘用镊子夹起几只个头最大的乳黄色 3 龄期蝇蛆,测量其长度大约 1 厘米左右,带走孵化确定其种类,以此对照天津地区蝇蛆信息来推断出大致的死亡时间。

这时,法医发现在尸体上沾着三只小红蚂蚁,这令人疑惑不解,因为这些蚂蚁名为小黄家蚁,一般只是在住家居室内活动的,与这个野外的整体环境格格不入,不是这个湖边生态系统内的。综合现场其他线索分析,提取到了两个不同的鞋印,但是该女尸没有穿鞋,附近也未找到能与她适配的鞋只,那么我们可以推断出这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应该是在居室内遇害,死后抛尸在此,并且根据该女尸的体形来判断,应该是两人参与,才能搬动到此。并根据蝇蛆孵化结果分析,死亡时间在 8 天左右,不过在前几日有一场雨,这是延缓苍蝇产卵、蛆虫生存的因素,那么时间还相应的延长,应该在9-11 天左右。尸检到这里,大刘站起来伸伸酸痛的腰,悠然问道:如果你选择一种非自然死亡方式,你会怎么选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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