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巍巍大汉:英雄的时代

这是一个英雄的时代,遍地行走着时代的英

雄第一章刘邦的前半生平凡的前半生我们的故事开始于公元前 256 年的一天,地点在楚国沛县丰邑中阳里的一户平民家中,这户平民家里当家的姓刘,人称刘太公。这天,刘家又新添了一个男孩,大家可以猜到,他就是刘邦。

中阳里是个什么地方呢?它是丰邑辖下的一个村落,往大了讲行政上属于沛县管辖。至于沛县,我们知道它早年间属于宋国,宋国被瓜分以后归入了齐国,不久齐国被名将乐毅的联军攻破,沛县又和附近的地方一起打包纳入了楚国。

总之,当时的沛县和战国中绝大多数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类似,既不属于坚城重镇,也没有名山大川,更谈不上风水宝地,所以在汉代开国之前,沛县丰邑中阳里,只能笼统的说它就是一个地方。

老刘家就是这样一个平常地方的平常家庭,家庭中成员的组成是这样的:家里有夫妻二人,在刘邦出生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刘太公的“太公”二字是大爷、大伯之类的意思,他的妻子人称刘媪,“媪”就是大妈。刘太公实际上叫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我们也不用强行给他考究出个子丑寅卯来,因为在那个动乱的战国末年,一个平头百姓叫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谋生,如果能顺便养活一家老小那就更好,毕竟在乱世活着才是王道。

老刘家当时在中阳里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并不十分用为生计发愁。但刘太公显然没什么文化,也就给儿子起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字,只能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来命名。

所以老刘家的大儿子叫刘伯、二儿子叫刘仲,其实就好像现在岛国的“大郎、二郎”之类。也许是在刘邦出生后不久,刘大妈或是去世或是染病丧失了再次生育的可能,刘太公痛心无奈之下就跳过了“叔”字,给第三个儿子起名叫刘季,说白了就是“刘小”的意思。

这个刘季也就是刘邦最初的名字,但为了文章的连贯我们还是假装对刘季的名字视而不见,还是叫他刘邦吧。

尽管可能刘大妈发生了不幸,然而男人在那方面的悲伤总是可以忘却的。若干年之后刘太公老夫聊发少年狂,又娶妻生子,但名字就不能顺着下去了,只好给后来出生的小儿子另起名叫刘交,和前面三兄弟名字放在一起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个计划外的产物。

中国的历史上除个别情况之外,绝大多数卓有成就的帝王在诞生前后总有异象出现,比如什么母亲晚上梦到太阳掉到肚子里去,或是踩过某些神物的痕迹就怀孕啊,孩子出生时红光满堂啊之类。同样做为汉朝开国君主的母亲,刘大妈受孕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而且还有直接的目击证人。

据说当时刘大妈不知怎么的,大白天的在湖边小憩,没想到刚一打盹就梦到自己和某个神明迸发出了激情的火花。这时候万里晴空刹那间变得雷电交加,原本在家悠闲的晒太阳的刘太公赶紧起来,因为担心自己老婆在外被雨淋便出来寻找,一路来到湖边却正看见一条蛟龙正趴伏在刘大妈身上,此时云雨过后便有了刘邦。

这种传奇式的出生方式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大多是某人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后来的崇拜者将之神话的结果。龙种凤胎的传闻当然不可信,但万事有因方有果,终归不可能完全是空穴来风,我们如果仔细深究一下似乎也颇有些意思。

话说战国时楚地民风开放,男女之间的防范极为松懈,常常能发乎情却不见得能止乎礼,偷情、野合这样的事情在楚地似乎都是浪漫的象征,颇有点现代法国人的味道。这在那些正人君子的眼中自然是不可接受的,甚至连被后世丑化为暴君的秦始皇巡游到了楚地都忍不住做了一把卫道士严肃整顿了民风,之后嬴政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颇为得意,于是在当地立碑为记,其中便有:“……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一类的话。所以尽管我们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如果当时刘太公看到的不是一条蛟龙,而是张三李四或者是隔壁村的王二麻子,那事情可能就更接近于真实。

当然,即便刘邦出身真的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在刘邦之前,身为大乘至圣先师的孔子是私生子,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在司马迁的笔下多少也有些来路不明,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童年的刘邦和绝大多数农村里的孩子一样,可能上过两天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家里有几亩地,每年要交多少赋税,大概也就是仅此而已,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天赋异禀的表现,也就没有特别值得记述的地方。

劳动人民作为历史的创造者,很多时候却是被动的参与到历史的创造当中来的。虽然当时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但像在中阳里这种小地方,只要战争不危及到个人生命,对普通的农民来讲都不如今年地里收成重要。反正对于一个平民百姓而言,普天之下只有纳税和死亡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至于天下是姓秦的还是姓楚并不重要。于是,在即将改天变地的动荡时局中刘邦波澜不惊的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

尽管是龙的传人,生就一副长颈、高鼻、宽额的不凡相貌,长大以后的刘邦却不大受刘太公待见。在刘太公眼里,老实巴交的老大刘伯早死甚是可惜,但老二刘仲也是个好儿子,能干活,会赚钱,把家里管理得井井有条;反观刘邦就是个混混,既不读书,也不事生产,经常恬着脸到兄弟家蹭饭吃。

生活中的刘邦自己一文钱不赚却出手大方,到处结交狐朋狗友,整日在地方上的游手好闲不算,更有甚者还时不时跟一个叫张耳的人以游学为名三番五次跑到外地,而且经常一去就是数月不归;末了还经常乱搞男女关系,终于把邻村曹姓女子的肚子搞大了……每每念及刘邦的所作所为,刘太公总是无奈的发出一声叹息。

可青年的刘邦却不同意老父的观点,虽然是农民出身,他却不愿像祖辈一样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日子,想到自己一辈子就要过那种“辛苦种地,努力赚钱,赚到钱后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等娃长大了再帮自己种地”的毫无创造性的生活,想想刘邦就觉得恶心,大好儿男怎能被困死在一亩三分地上?他有自己的打算,当时的刘邦对自己的定位是做一个游侠。

游侠是古代封建社会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变革的产物。所谓的侠,是“士”的一种,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一定正义,但他们有他们的行为准则:“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重义轻生、一言九鼎,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在封建社会,贵族们很多都有养士的习惯,少则数人,多则数千,比如著名的战国四公子,手下都有几千门客,这些门客就是士,并且都在关键的时候为他们的主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然很多贵族可能也就是赶个时髦,养的人不管是不是有用,每次出去后面都是跟着呼啦啦的一片人,气势摆在那里至少也能赚个眼球。

到了后来由于诸侯之间相互吞并,越来越多的贵族破了产,自己都养不活自然就顾不上手下人了,原本依附于这些贵族的“士”们也就没了主人,便只能游荡于社会的底层,这些人中的一些会武功的就成了游侠,他们行走于世,快意恩仇,事迹在民间多有流传。

当然,在一个以法制管理社会的国家,游侠这种“士为知己者死”,视法律如同无物的群体是不受统治者欢迎的。韩非就曾经说过“侠以武犯禁”,由此我们可以大略的窥见游侠刘邦身上一些重要的特点。

然而时势造英雄,秦朝结束了战国几百年的混乱,嬴政又是史上少有的强权君王,他迫切的希望建立一个巩固长久而安定的帝国,所以秦统一天下后的时势并不再欢迎这些率性而为的游侠们,朝廷以强权约束百姓的行为,以厉法压制群众的思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刘邦也无奈的看着自己的游侠之路被堵死。

但这并不意味着刘邦的生活就此失去了乐趣一蹶不振。

虽然完全不符合一个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的农民标准,但平易近人,善于搞人际关系,而且名声不坏的刘邦在沛县还是颇得他人赏识。以至于秦统一了中国,需要大量选拔低级公务员的时候,已经三十出头,没有任何学历、文凭和资历的刘邦靠着乡亲们的举荐也谋到一份差事吃起了皇粮。刘邦谋到的差事是沛县泗水亭的亭长,这是他伟大人生中的第一个官职。

秦代有制度叫做“十里为亭,十亭为乡”,所谓亭长,管辖的地方就大概在十里左右。虽然算是小地方上的一把手,但在当时实在说不上是份肥差。因为工作不好开展,历来亭长通常是由上过战场的退伍军人之类威武而有胆识的人来担任。亭长手下有负责打扫卫生的“亭父”若干名,负责抓贼的“求盗”若干名,属于朝廷的低级吏员。亭长刘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捎带还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如果上头有任务派下来还要兼负责盘查过往行人、接待过往官员、收发邮件等等等等,基本上类似于一个臂扎红袖带,手持利刃全副武装的居委会大爷形象。

尽管亭长只是不入流的一个吏员,收入也有限,而且泗水亭离刘邦家里步行有好几十里路程,平时刘邦只能吃住在单位,偶尔才能请假回家。但这让他有了一个名正言顺过随心所欲的生活的理由,所以刘邦在亭长的位子上还是干的有滋有味。

刘邦的性格外向、豁达大度而不拘小节,这让他在地方上如鱼得水,和当地三教九流的人物都有交往,从县里的一方豪强(如王陵),上级官员(如萧何、曹参)到市井百姓(如樊哙、周勃)尽皆与他相互称兄道弟。在当亭长的最初几年里,除去到外地出公差之外,生活的大多数时间就是和周围的兄弟们一起喝酒吹牛,快意人生。

虽然只比当时全国最牛的秦始皇帝嬴政小三岁,而且两人都是历史上独一号的风云人物,但这个时候的刘邦,完全没有成为历史主角的想法和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的两人人生轨迹似乎完全不相同:嬴政三岁开始在赵国邯郸随母亲东躲西藏逃避追杀的时候,刘邦开始在沛县混饭吃;嬴政十三岁,登上秦王王位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二十二岁开始亲政,并且干掉嫪毐、吕不韦总揽大权的时候,刘邦在沛县混饭吃,嬴政三十七岁统一六国君临天下的时候,刘邦……还是在沛县混饭吃。对于即将年过四十,已经不再热血方刚,好不容易混到体制内的刘邦,人生最迫切的愿望或许是找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然后生几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通过自己的关系再到体制内混饭吃,仅此而已。

几年后刘邦的愿望开始实现了。当时沛县外迁来了一户吕姓的大户人家,吕家的主人吕公还是当时沛县县令的好朋友。

既然是大户人家,乔迁之喜当然是要宴请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一起热闹热闹,好歹大家也相互混个脸熟,于是吕公便在家里大摆宴席广邀沛县地头上的人物前来赴宴,刘邦作为朝廷的正式在编公务员自然也在被请之列。

当时的人喝酒席跟现代人差不多,是要上礼金的,而且礼金多少所得到的待遇也有区别的:礼金多、地位高的贵宾自然要坐到堂上好酒好肉;礼金少、地位低只能在堂下四菜一汤。作为资深吃货的刘邦当然是想到堂上,但在一众参加宴会的人中以他的身份和地位还不足以做到登堂入室,要上座只能走金钱路线,于是刘邦到了吕家门口便运足中气大喝一声:“泗水亭长刘邦贺礼钱一万!”。

一万的数目把主人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来了哪路财神,赶忙出来迎接,把刘邦让进门就往屋里请。要知道当时一个农民一家里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纯收入不过二三百文钱,赶上年景不好可能最后一个子都赚不到。一万钱刘邦当然是没有的,他其实一文钱都没带,但他平日里混吃混喝惯了并不介意旁人的眼光,进了门也没搭理主人家就自己大摇大摆的走到堂上挑顺眼的地方一坐,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酒足饭饱之后又和平日里相熟的宾客们高谈阔论起来。

有朋友说这表现了刘邦大气的性格,预示着他以后必成大器等等什么的,我认为不尽然。刘邦反正是先骗了主人家,又是吃了人家一顿霸王餐,脸都不要已经很过分了,他也可能就是想干脆就做得更彻底一些,就赌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主人家不好意思把他撵出去,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这边,吕家的主人吕公涵养也是了得,没有叫人把刘邦这个不速之客轰出去,只是一旁静静的观察了刘邦许久。并不是吕公憋了一肚子气隐忍不发,而是他在施展一门特殊的技艺——在给刘邦相面,也就是我们俗说的看相。

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现在电视里常说的某人“印堂发黑,大劫将至。”就是这一类的本事。但这还是看相的初级阶段,真正的高人能从你的相貌或举止就知道你的前世今生,甚至你的亲人朋友八姑六婆的事情也能看出来,如果相的是君主的面,还可以知道国家兴衰更替这样的天机。相士们对未来的事情似乎总能未卜先知,甚至对那些乍看起来不合乎常理与逻辑的事情也不例外。传说当年相士袁天罡路过武家,看到当时还没学会走路的武则天穿着男孩子衣服被家人从里屋抱出来,他只瞅了一眼便大惊失色:“可惜是个男孩,要是个女子,必定是天下之主!”当然,这门学问不是谁想学都能学得来的,历来朝廷官府中博古通今的人也不在少数,却没听说过几人对此能有深入研究的。古往今来掌握这些异术的人大多甘于平淡,绝大部分人甚至都名不见经传,他们可能是你家隔壁修鞋的老李,街对面整天下棋的老吴,也可能是人海中匆匆而过其貌不扬的一个中年汉子。

很多时候真正的高手还是在民间。

话说主人家吕公也算是精通此道,他仔细端详了刘邦后认为以他相面数十年的经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面相像刘邦一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便在酒席结束前借着给客人敬酒的机会用目光暗示刘邦酒席后留下来。刘邦虽然不明就里,但暗示他可是看得懂的,酒足饭饱后便也没急着走。

吕公好不容易才送退了所有客人,转过身来请刘邦到内堂坐定,直截了当的说:“我年少的时候就爱给人看相,几十年来看的人多了,从没有人的面相比得上你的。我的大女儿叫吕雉,还算有几分姿色,愿许配给你做妻子。”刘邦一文不花饱餐了一顿,已经是意外之喜了,没想到还有人哭着喊着要把女儿嫁给他,再一看当时的吕雉,是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左右,年轻、漂亮、温柔、贤惠的姑娘,完全符合刘邦的择偶标准,对于刘邦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下个吕妹妹。于是四十出头的光棍汉刘邦也不懂得推辞一下,立马欣然接受,很快的就和吕雉成了亲。

婚后刘邦也是争气,四十开外的人没几年便让吕雉为他生下一男一女。然而刘邦始终也没能解决好两地分居的问题,平时只能让吕雉一人带着两个小孩留守家中,要种地还兼照顾刘大爷,刘邦只是隔三差五的才回一次家。

那时的吕雉确实也贤惠,一个大家小姐虽然一夜之间嫁了一个跟自己爹年纪差不多还常年不回家的男人,但她没有因此而怨恨悲伤,而是努力把这个家操持得井井有条。

某一天,吕雉在地里耕作,为了方便带小孩就把两个孩子都放在田边。正好这时候一个不知名的老人路过,到了田边便向吕雉讨碗水喝。吕雉不但给那老人喝了水,还请他吃了顿饭,老人过意不去,临走之前就给吕雉相了面。

虽然吕雉自己也有家传这本事,一来她年轻学艺不精,二来当时人梳妆打扮用的铜镜成像效果也就那样,像素太低细节模糊,自己也没法给自己看,他爹当年老是叨唠着说自己的女儿将来要嫁贵人,自己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正好让老人给自己解一解多年来的心头之惑。

老人仔细端详一番之后,给出的相面结果吕雉是“天下贵人”,吕雉很高兴,又把两个孩子抱过来让老头看,老人看了儿子刘盈,说:“你之所以富贵是因为这孩子。”说完便起身告辞。

不一会刘邦从外面溜达到了田边,吕雉便把老头的话告诉了刘邦,刘邦赶忙顺着老人离开的方向追去,好容易追上了还非得让人家也给他看下,老人也不推辞看了看刘邦,说:“你的妻子儿女都得你的荫福,你的相貌贵不可言。”刘邦听了沾沾自喜很是得意。

种种迹象表明刘邦可能和别人确实不太一样,可这种事情只能算是生活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对于刘邦来说,虽然有了妻子儿女,但生活在更多的时候还是和原来一样没有变化。

这就是当时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刘邦,尽管曾趁出差的机会在首都咸阳领略了帝国统治者秦始皇帝嬴政的威仪,发出过“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叹,但如果当时是太平盛世,刘邦也许会在这平凡而幸福的生活中度过他的一生。平时能做的稍微算出格的事无非就是在王大娘、武大嫂的酒店里一边赖着账喝酒,一边与旁人高谈阔论,开自己同僚上司的玩笑,还不时的趁着酒劲向过往的路人们显露他左边大腿上与众不同的七十二颗黑痣,然后在多年以后像绝大多数在神州大地上存在过生命一样匆匆离去,隐没在历史的芸芸众生之中。

1 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 日期:2018-05-30 22:51 草寇生

涯但这注定是一个不太平的时代。很快,命运女神像砸碎一个破瓦罐般轻易砸碎了刘邦四十多年平静的生活,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得原本只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刘邦不得不告别他过往平静的生活,走上一条艰难崎岖且未知的人生道路。然而可以肯定这种改变并不是出于刘邦本人的意愿,他没有马上飞黄腾达起来,一开始的时候命运女神跟刘邦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简单的说,他落草了。

现在一提到秦朝的灭亡,还有不少人痛斥秦朝政治的残暴、法律的繁杂严苛,但事实是绝大多数的秦法一直沿用在汉初,并未出现太大的问题。秦朝灭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统一后的南征北战和大量的工程建设加剧了原本就很繁重的徭役及兵役制度,从而导致民力的过度使用。土木工程爱好者兼军事狂人嬴政在当皇帝的十二年间,修长城、阿房宫、骊山陵、直道、驰道等等无一不是规模空前的工程,驱匈奴、平南越次次皆是数十万人的军事行动。要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农民为国家服徭役和兵役不仅没有报酬,路上吃穿住行都要自己掏腰包,还是一件很容易掉脑袋的事情。兵役自然不消说,就算是徭役也不是一个能随便蒙混过关的差事,如果轮到你去服徭役了,那么请注意:不按时到达工作地点要死,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要死,如果服役过程中劳累过度——那你死了也白死。总而言之,今年轮到谁该去服役了,那个去一趟地狱之旅没多大区别。

这一次又轮到亭长刘邦带领县里面该服徭役的百姓去参加始皇帝陵墓的工程建设。在此之前刘邦曾经多次执行过类似的任务,算得上驾轻就熟本来不应该有什么意外,但意外偏偏就出来了。

由于大家或经历,或目睹,或风闻了各地太多徭役至死、家破人亡的故事,老百姓们也就不愿意白白去送死了。各人出发的时候本就不情愿,路上逃跑自然是必须的,于是乡亲们也顾不得平日的义气,一个接一个在刘邦面前玩失踪,还没出沛县的地头人就跑了不少。刘邦虽然没上过几天学,但起码的算术还是懂的,掰开手指一算,按这个速度即便到了郦山工地恐怕也就剩他一个人了。

秦朝的法令对此类事情有明确的规定:应征者如果不按时报到服役或是中途逃跑,抓到就要笞五十,如果你当时跑掉了但是在一年之内被抓到,那还要重罚。

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秦代的“笞”,打的可不是屁股,而是脊背。这五十笞下去,一般人哪里受得了,要是命不好再碰上个心黑手狠的衙役,哪怕你是金刚罗汉也得皮开肉绽,即便不死也让你这辈子后悔投胎做了人。而秦法最大的特点之一是法律面前不论贵贱一视同仁,当官的不见得就比百姓有什么特权,刘邦做为管理者这样去交差,小命也肯定是难保的。

如果是我等寻常人碰到类似的事情,大概会在慌乱中变得六神无主,然而刘邦豁达、决绝的天性使得他能在关键时刻能做出超乎常人的决定:他在丰邑西边停了下来,好酒好肉的款待了剩下的人,酒足饭饱之后大手一挥:“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看到了,你们走吧,我也该跑路了。”当时换作一般的官吏遇到役卒逃跑这种事情,大多要拿没跑的人撒气,恶语相加乃至拳打脚踢都是常见的事情,打死几个杀一儆百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而刘邦的大度也让剩下的人大感意外,于是有些人千恩万谢的走了,有些人却不愿意独自逃走,表示希望留下来誓死跟随刘邦。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何况是刘邦这种本来就胆大如斗的人,几斤水酒下肚之后更是胆大得能包了天。见到有十几个弟兄愿意跟随自己,刘邦内心被压抑多年的游侠情结被又诱导出来:既然事已至此,与其以后每日东躲西藏,还不如干脆就上山反他娘的,去他娘的亭长,老子不干了!

一个朝廷的正式工作人员就这样一夜之间变成了知法犯法的罪犯。既然决定落草,总得有个山寨、根据地什么的为寇才行。说到这里,我们又得回到沛县这个地方,“沛”字面上就是水草丰茂的意思,水草丰茂必然有水有泽——相对而言高山密林就不多,这就十分不利于日后钻山沟子躲避朝廷可能出现的严打。那时候刘邦还不知道千年以后水泊梁山的事迹,又没有彭越那种做江洋巨盗的想法和底子,自然也就没想过要做水贼,但现在自己犯了事,不逃亡再在沛县待着摆明了是不给朝廷面子,让人想不抓你都不行。于是刘邦带着手底下十几个弟兄连夜抄小路往临郡的芒砀山中逃去,路上酒劲上头的刘邦还稀里糊涂的把一条挡道的大白蛇一剑砍做了两段。

犯了事的刘邦很快又成了县里的名人,沛县的官吏们虽然没办法跑到山里面抓人,可刘邦不还是有一家老小留在中阳里么,跑得了和尚还能跑得了庙?于是做为妻子的吕雉便被县里的衙役们抓走了。

接下来吕雉吃牢饭时期的遭遇我们知道的就比较的模糊了,但刘邦知法犯法犯的是杀头的重罪,吕雉又是当地出了名的美人,我们以今度古,想来当时的狱吏们也不会有什么文明执法的理念,于是狱吏对吕雉“遇之不谨”(《史记. 张丞相列传》)。可能事情做得还比较出格,过分到让刘邦的一个在监狱里任职的好友叫任敖的也看不下去了,不顾也要吃牢饭的风险把主管吕雉的狱吏暴打了一顿,这才保护了吕雉的周全。后来因为刘邦好歹算帮了父老乡亲,大家心里对他表示感激和同情,又赖他以前的哥们从中斡旋,而且他本人不在沛县的地头作乱,沛县县令将吕雉拘留了一段时间后也放了出来。

我们无法得知刚进到芒砀山里的刘邦是否有过责备自己冲动、后悔自己莽撞的念头,可以知道的是尽管时不时的有沛县的哥们给自己捎来信息,然而以当时落后的通讯条件,在芒砀山里的刘邦对家中的情况并不十分清楚,至少不十分的及时,等他知道吕雉在家里的遭遇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

而除去蹲局子的那段时间外,年轻的吕雉时常一个人步行一百多里的山路去给刘邦送衣服和食物,不管刘邦在山里的什么地方,她总能依靠刘邦头顶的五彩云气(是她家传的本事)找到刘邦。尽管因为刘邦使自己受了很多委屈,尽管走了一百多里的山路会让她的双脚磨出血泡,但每次见到刘邦,她都轻声的给自己的丈夫鼓励和安慰,尽可能的给刘邦做一顿饭,有时还陪他住上一晚,对刘邦没有一丝的抱怨和诉苦,如果你见到这个时候的吕雉,很难将她和多年以后那个残忍无情的吕后联系起来。

每次看着妻子下山远去的背影,我相信作为一个正常男人的刘邦,心里不会是充满了坚毅和笃定,而肯定会有一丝的苦楚。但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那就没有回头的可能,而且眼下还有更迫切的事情要他去解决。

这个事情就是吃饭。

不管在什么年代什么阶层,“吃”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对于刘邦也不例外。虽然刘邦以后要建立一个伟大的王朝,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为后世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所敬仰,但此时的刘邦并不知道这些,即便知道了也不能当饭吃,所以我大概研究了一下草寇刘邦及其手下是怎么解决吃饭问题的。

现在港台电视剧里大侠一类的英雄人物普遍有个特点就是不需要工作却总有办法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他们要么是天生的高富帅,要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要么就像陈近南推辞韦小宝给他的大把银票时说的那样:“为师行走江湖多年,不需要银两。”。

但艺术毕竟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对于现实中的刘邦来说,虽然也做过多年的游侠,可实际上这却不能给解决弟兄们的吃穿问题提供帮助。依靠吕雉每次带来的三瓜两枣肯定是不够的,让他带领大家在山间开荒种地,建设芒砀山区的新农村也不现实,加上已经落草为寇的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为了糊口,刘邦时不时的带着兄弟们下山来劫个道什么的是有可能的;为了灭口,有时候杀个把落单的路人什么的应该也是有可能的。

然而草寇刘邦能闹出的动静也就仅此而已,此时的秦朝廷依然强大无比,就凭流窜通缉犯刘邦手下这么点人不说冲州撞府,下了山恐怕就是大一点的官道都不敢走。

这就是公元前 210 年之前的刘邦,每次干完一票没本钱的买卖,让小弟去最近的集市上换来酒肉,酒足饭饱之后盘腿背靠在山顶一块光滑的石头上望着远方落日的余晖,刘邦觉得自己的生命和前途就如那夕阳,似乎就快要到了尽头。

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一个滞后的消息,让他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一道闪电:

始皇帝死了!即位的不是大公子扶苏而是小子胡亥!

2 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 日期:2018-05-30 22:53 第

二章就从这里开始强大的秦朝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先简单了解一下当时的唯一合法政府——秦。

秦朝的第一代的创始人叫“非子”,因为替周天子养马养得好(周朝的弼马温?)而被周天子赐予赢姓,又在渭水上游秦川的东岸给了他一块封地,这里就成了秦朝的发源地。

当时掌权的周孝王本意是让秦作为一个近畿的“附庸”之国,但秦的历代君主中不少人就如同孙猴子一样,对这芝麻绿豆大的官职当然是不会满足,于是秦国的君主们不断的扩张壮大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国的地盘和国力日渐强大,到了秦穆公时期更是做了一回天下的霸主,但总的来说当时秦东进的路线始终被更强大的晋国死死的扼住。

这样的情况后来又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直到公元前 376年,随着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了战国时期。这个时候的秦国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弱、最不雄的一个国家,国内的政治也一度因宫廷斗争而陷入混乱之中,直到历史等来了这样两个人:秦孝公和公孙鞅。

公孙鞅也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商鞅,原本是卫国人,年轻时研习的是李悝的《法经》,本想在魏国(非卫国)做出一番事业。然而公孙鞅在魏国并不受国君的重视,十分的不得志,后来听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下令求贤,公孙鞅就从魏国跑到秦国去应聘。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推荐,公孙鞅得到了秦孝公三次单独面试的机会,公孙鞅抓住机会终于深深打动了秦国的一把手秦孝公,于是孝公拍板决定聘用公孙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

一说“商鞅变法”好像谁都听过,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情是:得到秦孝公鼎力支持的公孙鞅其实前后一共进行过两次变法,只不过我们熟知且重要的是第一次变法。

这次变法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以法令法规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为了确保法令的实施,公孙鞅发明了连坐制度,简单的说就是一人犯法如果临近的其他人不举报的话就得一起坐牢。可别小看了这样的制度,它对后世的影响现在依然有迹可循,君不见某地农村墙上刷的“一人超生,全村结扎”的标语呼?里面大概就有当年商鞅连坐之法的意思。

当然,变法最重要的还是第二条:奖励耕战。在生产方面,他鼓励百姓们多生产,一个家庭的产出与缴纳给国家的赋税成反比,生产的粮食越多,要上交给国家的比例就越少,这无疑增加了人们劳作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了军功爵的制度:当兵的只要能在战场上带回一颗敌军的人头就授爵一级,而没有军功的人即便生在富贵之家也不能得到爵位。当时的秦国无论是谁,在社会上地位的高低全看你的爵位的高低,这极大的刺激了民众从军杀敌的积极性。另外,因为当时当兵的衣食住行是要自行掏腰包解决的,所以秦军对士卒的选拔是有严格规定的:小康以上家庭的青壮年才有资格从军。统治者们的观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只有有固定收入的人才能不断的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如果一个人整天都为一日三餐发愁饭,那当兵不能保证他会奋勇杀敌,当官不能保证他能够清正廉明。

秦国在变法的影响下很快强大了起来,可是在那个时代变法不是秦国的特产,战国七雄中除了齐国(这是个老牌强国)以外的其他六国都在不同时期进行过变法。第一个通过变法强大起来的是魏国,魏国主持变法的就是公孙鞅的偶像兼老师,也就是《法经》的作者李悝。既然变法如此的厉害,那为什么最后在七国中脱颖而出是秦国而不是其他六国呢?那是因为其他五国的变法和秦国变法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五国的变法都随着主持变法的大臣或君主的去世而终止。

变法之前,五国如同衣衫褴褛的乞丐,变法就如同给一个乞丐换上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但乞丐的本质是没有改变的,随着时间的前进,华丽的衣服终究会褪色,当华丽不再之时,乞丐的褴褛依然。而秦国的变法则不同,虽然秦孝公死了以后公孙鞅就被对他积怨已久的秦国君臣们联合起来五马分尸了,可即位的秦惠文王抛弃了公孙鞅,却没有抛弃公孙鞅的变法,秦国变法的脚步却没有因此停下来。可以说商鞅的变法是给秦国这个乞丐指引了一条谋生的道路,让秦国摆脱了乞丐的宿命最终成为了一个贵族。

公孙鞅的变法让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第一次切实的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即便你出身再普通,只要你勤劳工作就能致富,致富就能参军,参军就能杀敌,杀敌就能提高社会地位。可以说就是这样的制度,让秦军逐渐蜕变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每一次战斗,军队从主帅到士兵都目标一致勇往直前。他们对战争的渴望,他们对胜利的渴望、对人头的渴望超过了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支军队。兵法有云“上下同欲者胜。”,哪怕你对这样激励斗志的方式并不赞同,你也不可否认这是一支相当可怕的军队。可以想象当时在战场上,从六国军队一方看过去,对面全是神情亢奋,眼睛冒着青光,嘴里流着哈喇子的虎狼之师;而在秦军眼里,对面全是金光闪闪的人头,有时候可能仗还没打呢,胜负就已经有了分晓。秦军就是以这种抢人头的激情不断的冲击着地盘、人口都十倍于己的东方六国,逐渐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唯一的超级大国,并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大业。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对东方六国的战争逐渐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态势,从对土地争夺的攻防战发展到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为主要目的的歼灭战,我们列举一下一些比较大的战役变可见端倪:

公元前 331 年,秦与魏国交战,斩首八万。

公元前 317 年,秦破韩于脩鱼,斩首八万二千。

公元前 312 年,秦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公元前 307 年,秦拔韩宜阳,斩首六万。公元前 300 年,

秦取楚襄城,斩首三万。

公元前 298 年,秦出武关击楚,斩首五万。

公元前 293 年,秦败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公元前 280 年,秦取赵光狼城,斩首两万。

公元前 275 年,秦伐魏,破韩援军,斩首四万。

公元前 274 年,秦伐魏,斩首四万。

公元前 273 年,秦败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并沉赵援军两万于黄河。

公元前 264 年,秦伐韩,斩首五万。

公元前 260 年,秦大败赵于长平,斩虏四十五万。

公元前 256 年,秦取韩阳城,斩首四万,伐赵,斩首九万。

可以看得出来,商鞅的变法对秦军的刺激有多大,在秦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秦军消灭的六国军队人数就超过二百万人。而且秦灭六国的脚步是一步步的加快,终于在秦孝公过世百余年以后,秦国又出了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嬴政。

虽然即位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权力也掌控在太后和权臣的手中,但当秦王政九年(公元前 238 年),嬴政干掉权臣吕不韦和嫪毐开始亲政后,秦统一六国的进程真正进入了快车道。

秦王政十七年(公元前 230 年),灭韩。秦王政十九年

(公元前 228 年),灭赵。

秦王政二十二年(公元前 225 年),灭魏。秦王政二十四

年(公元前 223 年),灭楚。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 年),灭燕。秦王政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灭齐。

嬴政指挥着这支虎狼之师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横扫六合统一了天下,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一个家天下的帝国——秦帝国,嬴政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始皇帝。

接下来,秦始皇嬴政再接再厉,国中没有了敌手,他便向北驱逐了匈奴,向南扩张到了南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当然,如果考虑到在公元前 3 世纪时候的古希腊在马其顿人统治下奄奄一息,古印度的孔雀王朝已经分崩离析,古埃及早已经被罗马人干掉,而罗马人还没有称霸地中海,我们甚至可以把“之一”两个字去掉。

然而,如此强大的国家也有极深的隐患,那就是统治者不了解可以在马上取天下,却不可以在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当国家的主题不再是战争,当社会生活的关键词从“对外征战”转变成“休养生息”的时候,统治者们却仍然在以老眼光看待新问题,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们不了解社会的新常态。

不了解当然就会出问题。

3 楼

作者:上医治国 1984 日期:2018-05-30 22:55 起

义严格意义上说,秦朝的政策很多并不能称为暴政,而应该称为急政,因为嬴政总是迫切的想要把每件事情都尽快的做好。嬴政是一个勤奋的人,尽管以前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人在旁指点,他依然努力的经营着这个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嬴政仔细处理着帝国的大事小情,他每天处理公文不是以件计算,而是按斤算。当时的文字写在竹简上,嬴政每天要让手下称足一百二十斤(秦朝一斤约等于现在的半斤)的竹简,不批阅完不休息,哪怕是在外出时也不例外。他太急了,想要建立一个从始皇帝到二世、三世、……乃至万万世流传不息的帝国,但嬴政没有想到凡事欲速则不达,最后事实却与他的愿望背道而驰。

秦政府统治稳固的前提是始皇帝嬴政对政权的强势把控。

然而当公元前 210 年,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巡游的途中突然驾崩之后,中车府令赵高说服丞相李斯矫诏立嬴政的小儿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并赐死了宽厚仁义的皇长子扶苏及秦始皇的近臣名将蒙毅、蒙恬兄弟。胡亥这个历史上有名的缺心眼且低能的年轻人,完全不是当皇帝的料,不仅政治上一塌糊涂,事事为自己的老师赵高的马首是瞻,而且在享受和暴虐的程度上更胜乃父一筹。结果使得嬴政死去才九个月,在二世元年七月(秦朝制度十月为每年的第一个月,然后是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九月是一年的最后一个月)陈胜吴广便带领九百戍卒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刹那间农民起义的风暴席卷大地,才统一中国十三年,看似强大到坚不可摧的秦帝国政权出现了道道裂纹。

到了秦二世元年的年末,就连身在芒砀深山里的刘邦也感到了时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以前也就是一两个月才有个把实在是走投无路的苦汉子插香入伙,而现在几乎隔三差五的就有人上山投靠自己,自己的手下已经比刚上山的时候又多了几倍。刘邦时不时的可以从新投奔来的小弟那里听到一些山外的消息,净是些什么“胡亥是始皇帝的小儿子,不当立为皇帝。”、“胡亥残杀自己的兄弟姐妹,又杀了很多大臣,分明是做贼心虚。”、“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公开造反。”、“陈胜吴广已经占领了陈县,打出‘张楚’的旗号自立为王了。”、“某某地方又杀了长官响应陈胜了。”等等之类。稍微综合一下各种信息,除了像躲在咸阳皇宫里的胡亥这种混蛋之外,只要是智商健全的人都很容易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天下乱了!我们知道第一个出事的地点是大泽乡,造反的是九百人是戍卒。戍卒就是卫戍之卒,任务是到国家的边境线上去服兵役。然而当时天下被压迫的人何其多,为什么偏偏是这九百戍卒首先站了出来?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简单的了解秦汉时期的一些制度。

当时国家实行的是全民兵役制度,凡成年男子一生均需服三种兵役:到本国边境服兵役(戍役)、到中央军队服役、以及在本人的居住地服兵役。与后两者不同,做戍卒时间一般只有三天(当然,如果你是犯了事被抓去的可能要待好几年),这是自古便有的惯例。有人可能说,三天没什么呀,去就去呗。但问题在于服戍役期间的所有用度,包括来回的路费、吃穿住的花费全是自己掏腰包——如果在古时候还好,小国方圆数十里,大国数百里,从中央到边境少则三五天,多则半个月就可以打个来回了。可是秦始皇建立的是一个空前的超级帝国,疆域广阔是前所未有,嬴政自己坐马车巡游一趟尚且需要数月之久,何况是赤脚开 11 号的平民。如果你身在南方的会稽郡,不幸被派到北方的渔阳服戍役,那就要做半年甚至更长的打算。这对于以成年男性劳动力为支柱的普通百姓家庭而言影响是相当巨大的,遗憾的是循旧例的帝国统治者显然还没有来得及意识到这些问题。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王朝,它形成了之后两千多年中国版图的雏形,统一了文字、度量衡,为汉民族这个文化共融体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确立了之后两千年中国的政治制度,帝国的统治者的丰功伟绩当然无需赘述。然而如何管理这个历史上疆域空前的帝国也让统治者感到困惑,在战争这个可以转移民众注意力的外因基本消失后,继续沿用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使得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迅速膨胀,帝国就如端坐在底下满是火药桶的桌子上一般,看似四平八稳实则岌岌可危,而统治者们却始终没有察觉。

最终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 209 年)的七月,由于大雨误期,陈胜吴广带领同行的九百戍卒迫不得已揭竿而起,第一个点着了火药桶把帝国的金身炸上了天。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秦数百年的基业就毁于这三天的制度,正印证了“千里金堤,溃于蚁穴”这句话。

起义造反的事情哪个朝代都有,并不新鲜,而陈胜吴广的起义之所以特殊,原因是在于他们的身份。陈胜吴广两人起义的时候是被发往渔阳的九百戍卒里的小队长,在当小队长之前两个人都是普通的农民,往上追溯他们的父辈也是农民,祖辈也是农民,一直往上到祖宗八代都一样是泥腿子一个,真正的根正苗红。这就让陈胜吴广在大泽乡的起义成了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头一回:第一次有农民起来带头造统治阶级的反。这在那个贵族阶级统治一切的时代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所以陈胜吴广的那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就成了后来底层社会群众反抗压迫的底气和依据。

但作为始作俑者,陈胜吴广也有自己的难处:自古以来带头造反革命都是圣人们的事情,顶不济也要有一方贵族豪门带领才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而陈胜、吴广这两个八辈子的贫农显然是没有这个资本的。于是始皇帝嬴政的长子扶苏、楚国的名将项燕一一复活,在两人身上借尸还魂,继而陈胜又打出“张楚”的旗号,这个旗号在当时显然非常给力,一时间以六国时的楚地为中心,杀官响应陈胜的起义遍布各地。

古语说“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刘邦现在手上有了百十条人枪,也算是个草头小王,却也只能是把手头上没本钱的买卖做得大一点,依然没有实力和机会割据一方。但命运女神是不会放弃刘邦的,刘邦的机会说来就来,九月的一天,山下来了一个通信的人让他看到了希望。

来的这个人叫樊哙,平日在沛县集市中专门做杀狗的营生,与刘邦是铁哥们,还是刘邦的连襟——樊哙的妻子是吕雉的妹妹吕嬃(可见吕公相面的本事当真了得)。他给刘邦传来了这样一个消息:陈胜吴广起义后沛县虽然还算太平,但周围已经有很多郡县的百姓都杀了他们的地方长官响应陈胜,沛县县令担心自己步同僚的后尘,为了保命县令决定主动在沛县举事响应陈胜,并且希望刘邦能把队伍拉回沛县助他一臂之力。

为什么县令会主动找上刘邦?答案是因为当时想反水的沛县县令处于两难的境地:他虽然是政府委任的地方一把手,可他在地方上没有根基,手中也没有兵权,就光杆司令一个。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秦朝制度的使然。秦帝国对军权的把控严之又严,五十人以上的军队调动必须得到皇帝的首肯;而秦朝政府又规定,地方一把手必须是外地人。没有兵权就指挥不动军队,一把手不是本地人,就不容易与本地土生土长的下级官员及地方豪强们打成一片,这样既可以防止地方官员犯上作乱,又可以让他们上下相互监督甚至相互牵制,尽可能的避免领导与下属相互勾结在地方上做土皇帝。

手头没有兵权,在当地没有庞大私人关系网的沛县县令想主动向起义军靠拢是不容易的,他担心别人不相信自己——彼时愿意主动倒戈的官员少之又少,谁知道你是不是想要试探谁有反心然后将之一网打尽?如果继续为政府工作,又怕哪天会人头不保。两难之下,沛县县令这个保命心切的倒戈派,听从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萧何及主管司法工作的看守所所长曹参的建议:请求流亡在外的刘邦带队伍回沛县,以武力劫持、胁迫大家一起造反。

接到樊哙的消息,刘邦马上意识到:不管县令的意图是真是假、回去后自己的结局如何,这是他改变现状千载难逢的机会。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哪里还有什么犹豫,难道要在这里钻一辈子山沟么!于是刘邦吹响了集合号,由樊哙带路,刘邦与百十号弟兄马上赶回了沛县。

一百多里地的路程在情绪激昂的一群汉子脚下并不是很远的距离。刘邦等人黎明启程,天还没擦黑就赶到了沛县城门下。

重新回到沛县的刘邦没想到县城的大门却是紧锁着,夜里在空旷城门下高声叫唤“老萧!老曹!”也没有人回应。进不得城去的刘邦只好在城外打雾水,熬到半夜的时候手下来报:从城头翻下来两个人。刘邦把人叫上来一看,却正是萧何和曹参。

原来县令让樊哙去联系刘邦后就后悔了,想他在县里任职多年,也风闻萧何、曹参和刘邦之间交情颇深,现在两人保举刘邦带人回来名曰助我革命,搞不好却是想要先革了我的性命。于是县令便起了杀心,准备先干掉萧何、曹参

两个内贼,同时下令紧闭城门不让任何人进出。

沛县县令的顾虑固然没有错,可惜他缺乏具体行动的经验,连续犯下两个致命的错误:首先萧何、曹参均是本地大族,在沛县地头上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县令又临事不密,结果他的格杀令还没有出门,萧何曹参便已经得到了消息,于是两人漏夜翻墙逃出城去;其次得到两人逃跑的消息后,县令并没有派人马上肃清箫、曹两人族人,至少将他们中的重要人物控制起来,使得他们有了继续做内应的可能。

那边秘密抓捕失败的县令还没有反应,这边好容易逃得性命的萧何、曹参与刘邦一会面,便制定了周密的行动计划:他们决定以刘邦的名义和口吻书写一份帛书向沛县的父老们陈说厉害,无非是说大家受朝廷的压迫已经很久了,现在天下的形势时诸侯并起,如果父老乡亲们为县令死守沛县,等诸侯军队一到肯定是有屠城灭族的祸事,不如现在大家一起把县令做了响应诸侯,这样才能保全大家的性命。

刘邦命人将上述内容抄录多份绑在箭矢上射入城内— —因为没有投递员而是使用弓箭射入城内的,想来一定是抄录了多份,到处乱射,有点当年满大街贴大字报的意思。不然如果仅写了一份,谁知道这一箭会射到什么地方,倘若不幸射入了茅坑或是被亲县令的人取了,岂不大事休矣。

果然第二天天刚亮,沛县的城门便大开,县令的人头高悬其上——刘邦的书信固然是一方面,而萧、曹两人的宗族在其间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

直到杀了县令,萧何等人才想到一个问题:原来准备挑头的人没了,接下来的事情该怎么办?既然杀官造反已成既定事实,选一个人做为领袖或者说是出头鸟、替罪羊是必不可少的。当时与起事有关,有实力和能力且出力颇多的无非是萧何、曹参、刘邦三个人。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萧何、曹参两人出身文职人员,又是地方上的豪门大族,亲戚朋友多,顾虑拖累也多,就不愿意挑这个头,而是把带头造反的事情一股脑子推到刘邦身上。

刘邦这时候倒是很清醒,造反一旦失败可不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么简单,那是要灭三族的。他没有像当年娶吕雉一样欣然接受,而是说了很具体的拒绝理由:“现在是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的时候,在这种大环境下如果我们领导没有选对的话很快就会一败涂地。我刘邦不是爱惜自己的性命,而是我的能力不足,怕不能保全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刘邦不出头父老乡亲们可不同意,县令都杀了大家哪里还有退路?好容易逮住你这个冤大头可不能随便放过,反正你已经造过一次反了,也不缺再来一次。再说了,城东算命的瞎子也说你刘季命最好。行!就你了!于是大多数人(也有不以为然的)不顾刘邦的再三推辞,坚决推举刘邦做了起义军的首领。

大概这时在场的没有人会想到,这是又一个伟大王朝的开端,史书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秦二世元年九月,众人立刘邦为沛公。

4 楼作者:上医治国 1984 日期:2018-05-30 22:58 在曲折中

前进很快,沛公刘邦依靠原来的哥们帮忙在沛县拉起了两三千人的队伍。不得不说刘邦的运气实在不错,他的哥儿们不仅是一个素质很高的群体,里面包括了萧何、曹参、樊哙、娄敬、任敖、周昌、周勃、夏侯婴等等汉朝的开国重臣,而且这些人绝大部分对刘邦都十分的认可。既然部队组建完毕,为图个彩头,按惯例刘邦自然也要自我标榜装饰一番。于是刘邦就成了赤帝的儿子(让刘大爷情何以堪?),并且宣称自己曾经斩杀过化作大白蛇的白帝的儿子;又说当年秦始皇也常认为东南方,也就是刘邦所在的楚地有天子气,所以嬴政才到南方来巡游,目的是为了压制这股气息,然后刘邦自己在芒砀山里钻山沟的原因也由躲避朝廷的严打变成了躲避嬴政气息上的迫害。这样一来,刘邦以往的那些所作所为性质完全就不同了,虽然刘邦人还是那个人,做的事也还是那些事,但格调就高了很多。一通动作下来,刘邦顺利的拔高了自己的声望,把自己的造反说成是上天注定的事情。最后,赤帝的儿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五彩云气的真命天子刘邦在沛县带头祭祀黄帝和战神蚩尤,宣布上天早已注定了的战争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秦二世二年十月,部队开始整装开拔。

然而话可以说得天花乱坠,但打仗还是得靠刘邦自己,即便成了赤帝的儿子,有神仙在后面撑腰也不代表他一定会顺利。毫无指挥和作战经验的刘邦一开始连续在胡陵和方与两个地方碰壁吃瘪,他带着部队空费了不少时日转悠了一圈毫无收获后只好回到了丰邑继续招兵买马。虽然连续的出击失败,刘邦的公开造反行为还是刺激了朝廷,很快泗水郡郡监(官职)某平(史失其姓)便带领军队包围了丰邑。

沛县只是一个小县,下辖的丰邑更非一座坚城,刘邦手下这两三千人不可谓多,城外黑压压一片的秦军又不可谓少,而且这是刘邦第一次被敌人包围(以后他还要多次面临这种情况)——这一切都预示着刘邦军事生涯面临的第一次考验异乎寻常的大,如果换做一个寻常的义军将领,接下来的事情十有八九就是要出城投降了。但刘邦就是这么的不寻常。

虽然刘邦不爱读书也没多少文化,更没研究过兵法,但他在军事上还是颇有天赋的。看着丰邑在秦军重兵包围之下四面漏风摇摇欲坠的单薄城墙,刘邦毫不气馁,也不但算先投个降曲线救国,他认为既然难以依靠城防进行有效的防守,不如主动进攻寻找战机。

刘邦决定:趁敌人立足未闻之际主动进攻。

在丰邑城里,刘邦一边充分发挥了他经过人生前四十几年已经练得精熟的忽悠人的本事,发表激情的演说,鼓舞了众人的士气,同时又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被围两天后的黎明时分,丰邑城门大开,刘邦主动率军出城与秦军交战。

丰邑城外的秦军没想到人数劣势的义军会主动出击,一时乱了阵脚,结果阵势被刘邦率众一鼓作气冲散。紧接着刘邦趁胜追击向薛县进攻,又击败了郡守某壮(情况同某平),并一路追击至戚县,刘邦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生擒了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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