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张学良行骗。后来是怎么识破的呢?这个扮演张学良的老头实际只有 60 岁,让他演一个 90 几岁的确实挺困难。

有一次几个人住在宾馆里,跟宾馆经理先是透露这是张学良先生,而后有很神秘地说:“少帅不希望被打扰,这次来大陆很低调,不要外传。”当时那个经理还纳闷:这都 90 了,怎么还叫少帅啊!结果这个老头要在浴缸里洗澡,有个服务员好心过去帮忙,不知道谁在门口过道里喊:“着火啦,着火啦。”服务员也一惊,想着先得扶起老先生,可那个老头自己“嗖”的一下就从浴缸里窜了出来,然后披上浴巾一溜烟地跑出去了,这时候才知道是一场虚惊。可那个服务员觉得 90 几岁的人,这身手也太敏捷了吧,就跟经理汇报了,经理也吃不准,干脆报警,警察一来,几个同伙先跑了,把“少帅”一人扔那不管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27 10:35看新闻有个河北的事情,一家姐妹三个,父母也是经商有道,名下有几个商铺。后来家里翻修房子不小心露了富,一个来建房的小工起了歹心,为了钱把这几个姐妹的父母给杀害了。

新闻里并没有说几个姐妹还有什么亲戚,结果有个小妹的同学父亲收养了她们几个。等到三个孩子长大以后,想要回父母的财产时,才发现那些商铺和其他财产已经让这个养父挥霍得差不多了。这个养父还是腿有毛病的残疾人,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的座驾是奔驰,还雇佣了一个司机给他开车。

这个养父后来也承认了侵吞人家财产事实,被判了刑。

以前看美剧的时候,不是羡慕人家美国生活多优越,就是觉得人家社会保障机制很完善。遇到家暴找什么机构、弃婴找什么机构,所有这些,不是依靠媒体、社会,而是国家机制。这一点让人很羡慕。

这姐妹几人,如果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智,也不会给别有用心的人机会。

楼主以前有个同事,她家兄弟姐妹 4 个,大哥大嫂开车出门办事出了车祸,两个人都去世了,留下一个 9 岁的女儿。

当时双方老人年纪大了,也没精力抚养这个孩子。开了一次家庭会议,最后决定这个孩子给同事抚养。主要原因是当时她的爱人经营药店,经济状况是最好的。她的爱人也是经商多年,就提议大家做个见证,把大哥大嫂的所有财产登记一下,免得将来说不清楚。

当时统计后,现金存款不到 7000 块,有一套面积不到 50平的一居室房子,除此之外,车祸是哥嫂的全责,也没有什么赔偿,那辆车还是找楼主同事借的 4 万块买的,人都没了,怎么好意思要钱!楼主同事把侄女领回家,哥嫂的房子出租,租金由孩子奶奶保管,同事经济条件好,也不用租金,就算是存着留给侄女的。

后来她这个侄女高中毕业考大学的时候,同事给她意见让她报考中医中药专业,因为姑父一直做药店,在药批还是有不少人脉的。到了毕业时候,姑父给托人进了一家国有的大型药批企业,工资福利都很好。

这个侄女上大学时有个男朋友,但是同事不太满意,但又不好直说,就委婉地提醒她几句,结果,这个侄女很不高兴,说自己要搬出去,搬回自己家住。还让姑姑把当年她父母车祸赔偿金还给自己。

这下同事气坏了,拉着侄女找父母去了,说你也工作了,今天把事情说清楚,我这些年有没有贪我大哥钱,后来说清楚了,这个侄女就给她跪下认错了。事情算是过去了。过了两年,这个同事的女儿从英国留学回来,进了一家外资银行,男朋友是在英国认识的,大家经常一起吃饭。这个侄女有一次跟奶奶聊天,说姑姑偏心,当年为什么不送自己出国,如果父母在的话,一定会也送她出国留学的。

她的爷爷听不下去了,就说:“你爸妈活着,你都未必能过上现在的生活。他们当年都下岗,还是找你姑姑借了 4 万块买的车,人没了,车也报废了。你姑姑让你还钱了吗?房子租金也没要,一直存着等你结婚时候给你,这些年不都是人家花钱白养着你吗?以后很多事情还要靠着姑姑和姑父,闹翻了与您有什么好,怎么没脑子呢?”当然,这些话是以后同事母亲跟她说的,侄女一直闹别扭主要也是有亲戚从中挑事,另一方面也是父母去的突然,作为一个孩子幼年经历这样的事情,心态也一直没调整好。她总是觉得如果我父母在,我会过得比现在好。未知才有想象的空间。但是,她爷爷说得对,即使她父母在,未必过得比现在好。

同事挺伤心的,后来想想觉得心里对得起去世的大哥就行了。不管那么多了。只是这些年的心血都白费了。

许多年前,有一桩官司很引人注目。原告是当年风靡中国的“金嗓子”周旋的小儿子,被告是黄宗英。周旋当年精神状态不好,一直住院,就委托黄宗英照顾自己的小儿子。后来这个小儿子告黄宗英,说她侵吞了母亲周旋的财产。他说在他小时候,黄宗英带他到医院去看望周旋,当时他穿的毛衣是小了还是破了,周旋看见就小声跟他说:“妈妈其实有很多钱的。”所以,小儿子觉得黄宗英侵吞了母亲的巨额财产。这个官司里,小儿子同母异父的大哥却站在了黄宗英一边,而且他不太喜欢这个弟弟,认为他和他的父亲一样,都是奸诈的小人。最后,法院到底是怎么判的也记不住了,这个小儿子后来是移民加拿大了。

代人抚养,最后或多或少都有说不清楚的地方。也是一个个的悬案,弄不明白。真弄明白了,又伤了感情。

所以,还是象国外那样,有社会机构的监督,这样比较有公信力,也省去了很多的猜忌和疑心。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什么事情有金钱搅在里面,最后伤的最深的是感情。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28 08:32 纯属自己

歪个楼。

主要是李易峰撞车事情这几天一直是娱乐头条,天涯八卦上也有很多帖子,有挺他的,也有倒他的。热闹的场面让楼主想起以前听过的马志明说的相声小段:有个人很爱看热闹,某一天听说有个地方着火了,立刻撒腿就跑过去看。回来以后,有邻居就问他:怎么样啊?火大不大?怎么着的?伤人没有?火怎么扑灭的?这个人一脸郁闷地说:“嘛呀,连个火苗子都没有,光冒点烟,真没劲!” 一场车祸,围观的众人因为目的不同、利益不同,所以表达的态度也不同。有从法律角度解读的、又从公众人物影响角度解读的、有从绯闻角度解读的,各种各样。当年柯震东吸毒事情一出,一群人分了他的商业资源,现在,如果一旦李易峰出事,也是一群人等着瓜分他留下的商业资源。所谓人红是非多,圈子就这么大,蛋糕就这么多。你多吃自然别人就少吃或者没吃的。

无风还能起三尺浪呢!更何况还是你有错在先。所以这当红偶像 一定要谨言慎行,多少双眼睛盯着你呢!以前楼主家有个亲戚不是唱昆曲的嘛,后来退休做过一段时间的演员,地位比群演高点有限,有一次他进一个剧组,演的是女主的父亲,戏份不多。他后来和我们说,那个戏里女主和女二的关系是一对闺蜜,可是女二很不满意剧组给她提供的服装(现代戏),就私自采购了一批衣服带到戏里,可是这样就抢了女主的风头,女主就找导演去了,导演也要求女二穿剧组的衣服,可是这女二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导演的态度来了个 180 度大转弯,居然同意了。然后,在一次拍摄完毕之后,大家都在休息,那时还没有带助理说法呢,女二在换衣间发现自己购置的衣服全被划了大口子,气急败坏的报了警,警方也出警了,也做了笔录,然后就没然后了。

几件衣服,谁下功夫给你找凶手去。过了几天,这个女二找导演说自己对某一场戏有些建议,就是她误解女主好心,两个人发生争吵,女二觉得自己扮演的角色应该在利令智昏的情况下抽了女主一个嘴巴。女主一听就不同意,但是导演同意,而且还说就是借位拍摄,不是真打。到了实拍的时候,女二攒足了力气实打实地抽了女主一个嘴巴,半张脸都肿了,女二还一个劲地道歉,说自己入戏太深了,又是送药,又是从家带滋补品。剧组其他人就是看着不说话,私底下倒觉得这两个人戏外的表演比戏里的表演要更精彩。

其实历史都是惊人的相似。当年周旋去香港拍摄《清宫秘史》,有一场戏是她扮演的珍妃跪下求慈禧,那个扮演慈禧的演员按照要求抽了她一个嘴巴,这一个嘴巴,当时把周旋戴的耳环都给抽掉了,飞出去好远。后来有人说,这个人是妒忌周旋的片酬高,当年的周旋是中国片酬最高的女演员。

羡慕嫉妒恨,把一个人的心理过程描述的很形象。其实到了嫉妒那一步,就已经希望看见你从高处跌落时的丑态了。

偶像其实是经纪公司的产品,能出一个成熟度和市场认知度很高的产品不容易。一旦翻船,再想培养一个出来,又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有些人是怎么捧都不红。

所以,追星可以,但一定要保持理智。偶尔丧失一下也能理解。当年楼主母亲上学的时候,那时最红的男演员是《柳堡的故事》里演二班长的那位。班上有个女生超级喜欢他,在电影院把这部电影看了 18 遍。虽然那时电影票只有 5 分钱一张,但对于一个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说,看第一遍可以找家里要钱,可第 2-18 遍总不能再找家里要钱了吧。就只能把家里给的早点钱省下来,早点钱一般是 2 分钱,攒够了看一次二班长去。不过那时同学关系很好,大家也知道她喜欢那个二班长,买早点以后就分给她点,不至于饿坏了。学校有时上半天课,就几个人跑到北影厂门口去等着,希望能看到某个演员。有时候还真能看见那些演员骑着自行车进厂出厂,想起来也是一段青春的记忆。

不过,明星有明星的生活,你有你自己的日子要过。可以脑补一万遍自己和明星的偶像剧情节,但还是要回到真实世界里,生活在一个城市,但永远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其实,你的幸福未必比他少。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28 16:13

@baoliangtang 2016-05-28 13:12:39楼主我也歪一下。今天看了今日说法,又是一个证据不足嫌疑人被释放的案例。嫌疑人的无罪解释自己都说不圆,但最后还是自由了。他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的侥幸者,非常同情受害者(此农村男的女友,城市独女,美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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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楼主也看了。很多案子公安局怀疑某人其实也是要有证据的,有些人可能最后证据证明清白,有些人最后证据证明不了他杀人,所以只能放了。冤假错案,有些是办案人缺乏专业素养。比如“呼格案”,凭借他指甲里有死者的血迹,而且还有其他一些蛛丝马迹,再加上那时重口供不重证据,之前提过的云南老陈的案子也是最后证据不足,把人放了。

法治进步是好事,但是对那些心理素质极其好的犯罪分子来说,逃脱的机会就更大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28 20:04也是前几天看电视上一个法制节目,说的案子叫《花季少女死亡之谜》。但是没看完,因为实在是太气愤了。

大致内容是有位母亲家在青海西宁附近,她自己说脾气不好,很拧,经常跟家人闹别扭,而自己的女儿在脾气性格上也随了自己。后来这位母亲接触到一个学佛的人,了解了一些中国传统文化,诸如《弟子规》一类的书籍,感觉在脾气性格上有很大改变,而且自己这个女儿也很喜欢这些传统文化,那个学佛的人就向她们介绍一所专门教授这些传统文化的学校,母女两个就做了个很重要的决定,让 15 岁的女儿辍学去那所传统文化学校学习。

那所学校在江苏徐州,不仅不要学费,而且还管吃管住。

费用全部来自社会捐赠。过了几个月,这位母亲来学校开了一次家长会,女儿就闹着要回家,她就教育孩子做事情要坚持,劝慰了几句就回青海了。没多久,学校给她打电话,说她女儿病了,但是从青海到徐州上千里的路程,等这个女的赶到,学校带着她去了一座寺庙,她女儿已经死了,尸体就停放在寺庙里。

那个学校的校长就给她下跪了,说她女儿病的很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但是,在徐州处理女儿后事的过程中,这个母亲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那位校长在接受采访说得很轻松,说这个孩子只是有些拉肚子,让义工开车送到校长住的地方调养几天,上车时候还好好的,到了地方人就不行了。可是学校的生活老师却说,那个女孩上车就是别人给抱上去的,已经口吐白沫了,但是校长不让送医院,自己给她灌姜水,一点效果也没有。

家长听了更伤心了,决定做尸检,担心女儿是不是被人害死的。可是因为尸体停放时间太长了,已经开始腐烂,真正死因查不到了,但是法医还是确定是疾病引起的死亡,具体是什么疾病查不出来了。

女孩的父母就将学校告上法庭。这个校长解释说,她觉得女孩病得并不严重,而且学佛的人生病不需要上医院;人死后不报警是因为学佛的人从来没跟警察打过交道,不知道;最后还说女孩父母告她真是没道理,因为女孩想回家,但是母亲不让,所以女孩就觉得既然你们不让我回家,那我就死给你们看,所以是她自己有这个要死的欲望,不能怪自己和学校。

法庭一调查,这个学校根本没有任何办学资质,里面的老师也没有教师资格证,校长只有初中文化,就是个假学校。

最后,怎么判决没看,因为太生气,恨不得钻进屏幕里把那个家长和校长暴打一顿。

现在流行一句话: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价别人。

因为一家有一家的难事,不在你身上,你也体会不到。所以最好不要对别人的行为品头论足。但是,这位母亲也真是放心,18 岁考大学,有的家长都不让孩子去远地,就是担心一旦有什么事情赶不过去。

楼主也是猜测,这位母亲的女儿可能学习不是很好,不然怎么连义务教育都放弃去学传统文化,可能也是希望提起女儿对学习的热情,曲线救国吧。但是去那么远的一个地方,也没有好好考察一下学校的资质,把女儿一个人让在千里之外的地方,真想得开。

信仰这个东西,包括学佛也好、信教也罢,一定要掌握好一个度。过了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有些人打着这些名义,其实行的是敛财之实。

以前有一阵气功治病红遍中国,没事就在体育馆开大会,什么发功治病,甚至大师根本不用到场,在中国或者世界某个地方发功,弟子在现场接功再传给大家就行。真有人信,楼主当时一个同学的母亲就深信不疑。还没事作为服务人员给大师的弟子联系接送车辆什么的,后来,有个大师弟子私底下找到她,说是让她再找几个人当托,就是发功现场那些收到气功一会哭一会笑的。这时,同学母亲才明白原来这是一群骗子,算是醒悟的。其实那些弟子最早也是被大师骗了的,后来跟着一起行骗分钱。记得当时有个大师还出了一本书,说是他一发功能影响太阳黑子的出现频率,吹牛都说的没边了,可是居然有人信。所以这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其实这些大师还是修行不到位的,有的大师跟官员走到一起,提供一个官商交际的平台,打着修行的幌子不仅敛财还能认识不少领导,有了更大、更稳妥的保护伞,只要自己不作,还是可以享一世荣华富贵的。

说回这个案子本身,做父母是个辛苦活。遇到一个省心的孩子,那是福气;遇到不省心的孩子,还是得自己亲力亲为。

有的人总是恨不得找个人替自己管教孩子,以前是推给老师,后来是推给培训机构,孩子网瘾戒不了就找那些什么所谓的学校,最后孩子被人打死了还得和学校打官司。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有捷径可以走,你自己的孩子你都没办法管好,难道指望别人帮你教育成才,人家有时间还管自己孩子去呢!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29 09:10前面说过一个关于结婚太早或太晚都不太好的案子。后面有位评论的人说,也许那个男的回家了,但是可能被媳妇给轰出来了,所以睡车里出了意外。

正好这几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事情,那位男士的经历和案子里的男的很相似。

这个男的大学毕业以后做过一阵北漂,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北漂的女孩子,两个人感情很好。有一次男的因为应酬喝醉了,回来以后吐的哪都是,女的一夜没睡,又是照顾她,又是收拾屋子,洗单子。过了两年,男的父母让他回老家,好像他是独子。女的虽然和他不是一个省的,但是也跟男的回去了。

可是男的父母不喜欢这个女的,一来嫌弃她是外省的,二是女的学历只是大专,最后就是男的考上当地公务员,可女的只是在一家私企工作。最后女的还是放弃回了自己的老家。

这个男的后来结婚了,是男女双方父母撮合的,也谈不上感情,几乎就是父母在后面推着走进婚姻殿堂。这个男的觉得他和这个妻子都不算是个人,就是为了繁衍后代而存在的牲口。一次,男的单位聚会,喝多了。回家就在卫生间吐,他妻子过来很不耐烦地说:“你到外面去吐吧,声音这么大,吵到孩子了。”男的一听站起来就出门,关门的一瞬间看见他妻子拿着空气清新剂正在卫生间喷着。

坐在车里,男的就想起来以前那个女朋友,不仅照顾自己,还会给他熬汤暖胃。一个大男人,深夜坐在车里失声痛哭。

后来他跟父亲聊天时候说了这件事情,可父亲说:“我们

是为你好。”男的就说:“可我过得不快乐。”父亲就说:

“谁都是这么过来的,习惯了就好!”

去年有部电影《剩者为王》,里面女主父亲一段话说得很好。如果大多数父母都能有这个父亲的心态,那些什么相亲角就可以消失了。

结婚是为了让自己的快乐加上另一个人的快乐,而不是陪葬自己的快乐只是为了孝顺父母。只是,在中国,能够让大多数父母认同这个观念任重道远。很多时候,在被舆论、被亲人、被环境裹挟着,特别能深刻体会一个词“身不由己”。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29 17:36

@老虎不是猫0072016-05-2808:32:44纯属自己歪个

楼。

主要是李易峰撞车事情这几天一直是娱乐头条,天涯八卦上也有很多帖子,有挺他的,也有倒他的。热闹的场面让楼主想起以前听过的马志明说的相声小段:有个人很爱看热闹,某一天听说有个地方着火了,立刻撒腿就跑过去看。

回来以后,有邻居就问他:怎么样啊?火大不大?怎么着的?伤人没有?火怎么扑灭的?这个人一脸郁闷地说:“嘛呀,连个火苗子都没有,光冒点烟,真没劲!” 一场车祸,围观......

----------------------------- @无敌小马甲 MT 2016-05-29 09:37:03 同意楼主的观点,我也追星,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喜欢过一两个明星,这些是人之常情。我喜欢的最久的就是周杰伦,到现在也一直喜欢。以前每天都是听他的歌。但是我最多就是上网看他的新闻,买一两张专辑,现在出来工作了,有钱了,我才去买演唱会的门票,我以前一直都没有问父母拿钱买明星的东西,即使是 Jay 的专辑,也是我自己省生活费买的。

现在有很多十几岁的孩子去追星,动不动就租大屏幕庆祝生日,买各种名牌等等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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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层主说得在理。追星也得理性,不能没了自我,为了追星而追星。其实谁年少时候都喜欢明星,追星也是量力而行,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人家出专辑,有钱就买,演电影就去贡献票房;没钱就上网帮人家聚点人气,力所能及。

有次在电视上看娱乐新闻,说是有个韩国明星来中国开见面会。粉丝就集资给人家买水果,不仅买,还得给削皮,装好包装。那个记者采访时候,有个粉丝就说他们是几点起来,去批发市场买,所有水果削好还要用温水冲一遍,然后她说:“我们买的水果质量特别好特别甜,”说完怕记者误会她偷吃,就说:“我是切的时候掉下一小条尝了一下。”那个记者就问:“你这家也没给你爸妈削过水果吧?”那女生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其实偶尔一次,如果刚好明星来你所在城市,翘课去一次也没什么,青春嘛,能理解。千万别变成那种疯狂粉丝,人家走哪她跟哪,还花钱雇黄牛车跟着人家。其实这样的人也不是粉丝,不过是在追星过程中自我的一种满足,就她知道明星第一手资料,觉得很酷。而且现在衍生出所谓的“粉丝经济”,什么见面会的手牌、拉环之类,还集资给偶像买什么礼物、上剧组探班给媒体也买礼物,让人家不要委屈了自家偶像。

有时候看那些追星的粉丝样子,一方面觉得年轻真好,做多傻的事情都会被原谅;另一方面觉得年轻也不好,上当受骗最多的就是他们。

换成楼主这样的,明星就坏了。别说花钱抢什么见面会门票,白给我我都不去。大晚上在家待着不好么,去见面会场,吵吵闹闹的,远远就看见个小人脑袋,看也看不清楚,真人也又不能上手摸,有钱自己买点好吃的、买点穿的、出去旅行比什么不强。看他去?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30 12:38这个案子也是听同学说的。事发时间在 1987 年,为什么同学记得如此清楚,因为那一年的春晚有费翔《冬天里的一把火》。

楼主的同学当时年纪不大,也是后来陆续从大家闲聊中听来的。楼主也是又转了一道手,所以细节上不一定很准确了。

楼主同学的父母都是在钢厂工作,钢厂也不是很大,同首钢、宝钢是没办法比的。那片住宅区是钢厂建成大概 10 几年以后修建的,都是平房,地址不是什么街、什么道,而是“段”,住在几段几排几号,这样划分。

被害人当时 17 岁,还在上高中。那天是个星期天,因为姐姐生了孩子,所以她下午去姐姐家看孩子去了,晚饭也是在那吃的。姐姐家离娘家不远,走路大概 15 分钟。晚上七点女孩离开姐姐家,自己回家。

当时是冬天,为什么没人送女孩呢?一是路很近;二是那一片住的都是一个厂的,治安一直很好;三是虽然是晚上七点,但是街上还是有行人的;最后就是女孩走的这一路上都是住家,晚上家家也都有人,没觉得不安全。

而且,80 年代人还是很有正义感的。有一次也是晚上,有个女的骑自行车,结果她的鞋带松开也不知怎么缠的脚蹬子上了,这女的一时慌神就大喊“救命”,当时好几户人家都出来人了,以为是遇到坏人,后来才知道是个意外。

可是女孩一直没回家,最后女孩母亲找到大女儿那,才知道女孩早就走了。于是邻居、家人一起拿着手电筒就沿着女孩回家路找,最后是在倒垃圾的水泥池子旁边找到的,女孩让人给勒死了。

他们钢厂宿舍治安一直很好,一下子出了这么一件恶性案件,一时间都人心惶惶的。公安局也很重视,连同钢厂保卫科成立专案组。被害人没有被性侵,也没被抢劫,当时她身上只有二十块钱,并没有被拿走。凶手作案似乎就是冲人去的,这个女孩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案发那几天,他们宿舍区到处能看见警察,入户走访,做询问笔录。女孩遇害后是被人运到这个垃圾池旁的,这里不是第一现场。但是走访后,并没有人听见什么异样的声响,或者有人喊“救命”,唯一一条线索,是一个骑自行车的女的,她说案发时间她骑车时看到一个男的背着一个女的,不过当时天很黑,路灯也不亮,而且她扫了一眼就拐弯了。

这是唯一一个目击证人,但是也说不好到底是不是凶手。

现场也没有脚印、没有凶器,但是根据被害人的脖子伤口和身高判断,凶手个子不低,而且力气很大,几乎是“一剑封喉”,而且这种勒死人的方式说明凶手要么当过兵、或者是个民兵。

既没有性侵、也没有劫财,被害人又是个社会关系简单的学生,学校老师说,这个女孩平时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学习不错。警方就倾向于仇杀。但是谁会和一个女学生有仇呢?这时,警方就开始怀疑女孩遇害是家庭内部人员所为。

这个女孩家庭比较特殊,是双方丧偶后带着各自子女重新组成的。继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跟生母一起,小儿子和父亲一起;女方只有两个女儿。重点调查继父的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了,案发时间在单位加班,小儿子倒是部队的,但是是现役,远在千里之外,根本不可能;母亲这边就是一个姐姐,还在家坐月子,姐夫那天也是单位加班,有证人证明案发时间没出去过。然后范围又扩大到母亲和继父或者家人有没有得罪谁,但是还是没有线索,连个嫌疑人都没找到。

案子一时间就这么搁着了,但是影响确实不小。那时,晚上街道上都没人,哪怕出门倒垃圾都得两个人一起去。连那个春节都没过好。后来,专案组也撤了,案件改有刑警队负责。

过了快一年,也是冬天,有个女生在老师陪同下到公安局去,也不能说是报案。就是说点事情。这个女生有个哥哥在部队当兵,那时好像要地方上开个什么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到区政府的武装部去开,正好女生那天只有半天课,家里就让她去办这件事。证明开得很顺利,但是武装部负责开证明的人后来跑到女生学校来找她,说想和她交朋友,女生拒绝了,结果这个男的在女生放学路上截住她,还好有个老师路过,那个男的跑了。女生很害怕,老师就陪着她到公安局来,算是反应情况,希望公安局出面调查一下那个男的,算是警告吧。

换成是个社会青年,连个治安案件都算不上。但是,警察很好奇,觉得一个在区政府工作的人怎么会干这种事情。

就去了一趟,没惊动那个男的,就是找他领导侧面了解一下。

领导说这个人是本市人,在部队当兵时表现很好,推荐上的军校,本来要留在部队,但是因为家里有困难,所以主动要求转业回来。在单位表现也很不错,已婚,有个儿子。唯一的缺点就是总爱和单位小姑娘打打闹闹,据他本人说,是自己从小家中姊妹众多,所以有点习惯了,但没恶意。可是,单位领导说,这个人好像也是因为男女问题最后没有留在部队,并非他自己说的家庭原因。

去的警察就让领导把这个人的资料拿来看了一遍,也没什么特殊地方。其中一个警察翻的就是来找他开证明时要填写登记的一个本子,因为来开证明的人不多,所以那个本子上记载的是最近两年的。也就是随手翻着,忽然看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这个警察曾经进过钢厂宿舍区杀人案的专案组,对被害女孩的名字印象深刻,看了看日期,大概是快入冬的时候。

这个武装部的工作人员身高快 180,当过兵,而且业务素质好,喜欢拈花惹草,跟被害人有交集。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但是,这倒是条线索。于是,就把情况反映到了刑警队负责的人那。

随后的走访中,女孩的家属承认女孩确实给在部队的哥哥开了证明。但是,女孩并没有跟任何人提过这个男的骚扰他或者跟踪他。于是,警方就按照那个登记表的信息找了两年之内去开证明的女性,最后一共有 5 个人表示这个男的找过她们,说要交朋友,但是都被她们拒绝了。这五个人年龄全部集中在 16-22 岁之间。所有开证明的人中 16-22 岁年龄段的也只有这 5 个人。

即使这样,也没证据证明什么。但是警方觉得如果这男的就是凶手,很有可能跟踪过这个女孩,说不定宿舍区有人见过他,拿着照片秘密走访,不过过去快一年了,谁会想起来。

没什么结果。

另一方面,警方安排人跟踪这个男的,考虑对方当过兵,所以安排了几组不同的人跟踪。没过多久,那边传来消息,这个男的开始跟踪那个女生,并且一直在女生家附近转悠,很可疑。

虽然可疑,但警方手里也没什么证据,万一对方是个心理素质极好的人,你一张牌没有,贸然抓人反而让自己被动。

最后,对这个人家里做了一次秘密搜查。在家里壁橱发现了一捆绳子,提取了一些绳子的纤维拿回去。而纤维化验结果和死者指甲里留存的纤维是对的上的,也就是说死者指甲里的纤维就是从这捆绳子里拽下来的。

这个男的被抓了起来。一开始他不承认,不过后来也认罪了。据说是有处女情结,因为他结婚时候,妻子已经不是个处女了。在他看来只有 22 岁一下女孩才会是处女,不过他也没性侵谁。至于为什么要杀那个女孩,他说是女孩拒绝他的时候表情很是不屑,好像很瞧不起他,伤了他的自尊心。结果星期天就在女孩家附近转悠,本来是想把女孩杀死拖走,后来觉得女孩背着太重了,就扔在垃圾池边上了。

当然,也有一些其他传闻,但是都不足信。这个版本是可信度比较高的。用现在的眼光看,这男的应该是个变态。唯一让人不解的是,遇害女孩真的一次都没有和家人、老师、同学提到过这个男的骚扰和跟踪,是真的不屑一顾,还是觉得事情羞于启齿,如果早一点说了,或许还能避开这个变态的魔爪。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5-31 17:40

@被自己萌哭了 2016-05-31 14:35:34讲一个我自己小姑最真实的案件,案件人是我小姑,我小姑当时 80 年代长的还可以她老公就是那时候来我家这边一眼看中她的,后来我小姑就嫁给他了,生了两个儿子当时都几岁吧,后来男的出轨了外面找了一个女的但是那时候都不敢明着说离婚之类的,男的经常打我小姑。后来就是我小姑整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体的那种。当时报案警察没怎么管就说家庭纠纷,但是那男的给了我奶奶几千块钱那时候几千块钱很值钱的。男方那边人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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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过一个悬疑小说。夫妻两个都出轨了,但是都觉得对方肯定不会同意离婚。于是就想着把对方害死。表面上还装的像一对恩爱夫妻。最后双方都陷入对方设的局内,最后两个人都死了。看完这个故事,觉得这夫妻两个真是绝配。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1 14:42最近看新闻,美国辛辛那提市的动物园,有个孩子不慎掉进了大猩猩池,最后为了保护孩子,把大猩猩射杀了。那个大猩猩还是濒危物种。

由这则新闻想到几年前,东北某地有位母亲带着孩子去一个私人经营的动物园。那个动物园很不正规,而且很多手续都没有办。不过,作为一个游客这些是不知道的。

动物园里有一头熊,本来是有隔断挡着的,但是似乎隔断坏了,有很大缝隙,可以直接钻过去到关着熊的笼子,而那个笼子只是正面几个木头柱子拦着,非常简陋。

结果这个孩子和母亲都钻过去,非常不幸那个孩子一伸手,手就被笼子里的熊一口咬住了。后面母亲为了救孩子所做的举动引发了一场讨论:母爱伟大还是父爱伟大?一般都认为,母爱与父爱是同样伟大。但是记者当时在街上随机采访:如果熊一口咬住孩子的手,你会怎么做?接受采访的父亲一般都会说:报警、联系公园管理者和饲养员。

而真实事件中那位母亲是怎么做的呢?熊一口咬住孩子手的时候,这位母亲立刻把自己的手往熊嘴里塞,希望熊能咬住自己,放开儿子的手。不过熊还真是咬住她的手,放开他儿子了。后来母子两个被送到医院,儿子的手没事;母亲的手被熊咬伤,但还是保住了。虽然医院的男医生很佩服这位母亲的勇气,但并不认为这样就代表母爱比父爱伟大。于是医院的女医生就打电话给媒体,因为她们认为这个举动凸显了母爱的伟大。

正好北京当时出了一个事情,有个男的开车带着自己儿子,儿子坐在副驾驶。那辆车好像是撞车了,结果起了火,这个男的自己迅速跑了出来,他儿子则活活烧死在车里。事情一出,很多人都认为那儿子肯定不是亲生的,后来证明就是亲生儿子,大家都特别不理解,怎么连亲生儿子都扔下不救呢?这个父亲后来说,不是不想救,撞车一瞬间人有点发蒙,再回过神来,车门已经变形了,想救但是无能为力了。

父爱与母爱的表现形式可能不太一样,也不是没有自私的母亲和无私的父亲,因人而异。但是在紧急事情发生的一瞬间,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很能看得出一个人究竟是爱自己多一点还是爱亲人多一点。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1 17:56前几天不是中国有个游客在海洋世界,在海象池那背对自拍,结果让海象给抱到水里了,饲养员想去救人,结果自己也死了。据说海象是和人类做游戏,但是它可不知道人不能长时间一直呆在水里不呼吸。那个海洋世界当时可能也没机会射杀海象救人,即使要射杀,会不会先计算一下一只海象的价钱和游客、饲养员的赔偿款哪个更多呢?若干年前的春晚,姜昆说过一个相声《虎口遐想》,里面有几句话放在现在倒是应验了:“我这样死了,一点价值都没有。最多明天报纸来一小条:一青工昨日游园不慎掉入虎园被老虎吃掉,望今后游人加强安全意识。完了,连个照片都没有。至少应该报纸头版来张照片给我配个黑框,也算死的值了。”后面还有一段就是:“你们谁都不用救我了,去把电视台找来,一会拍老虎怎么吃我,卖给国外挣点外汇,也算哥儿们为九五计划做贡献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2 10:05以前八卦上有个帖子是吐槽那个《走进科学》节目的,那节目有很多期不是走进科学,而是变着法子吓人、故弄玄虚。

后来记不得是在哪个台看了一期节目,其实这倒是符合走进科学的主题。

在湖南省有个小县城,山清水秀。县城里有一座庙,从唐代开始修建,保存完好。县里的文物局就在这个庙里办公。

白天吧,远处山峰叠翠、近处溪水潺潺;一到晚上,远处山峰好像一个卧着的巨兽,黑暗中依稀看得见庙宇的轮廓,配上音乐有点渗人。

晚上文物局下班后,有四个保安在那里值夜。每个人晚上按照固定时间,按照自己巡逻的路线巡视。

这天有个保安晚上开始巡查,他的路线主要在后殿,像往常一样一边拿着手电一边走着,后殿有个小回廊,保安走在里面,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心里不由得一紧。立刻停下脚步仔细听,发觉那脚步声已经从身后走到自己旁边了,赶紧用手电筒一照,可旁边什么都没有。保安也是在县城里的普通人,没受过什么训练,这莫名来的脚步声把他吓得不轻。回到值班室就和其他保安说了这件事。其他人一听就笑话他胆子小。于是到了二次时间巡查,另一个保安就陪他一起去,这时正好是子夜时分。

这回两个人似乎胆子大了些,开始有说有笑的。又走到回廊处,仔细听,什么都没有。很安静。之前的那个保安想着是不是自己出现幻觉了。就在要走出回廊时候,突然又有脚步声传来,声音非常细碎,似乎是一个人步伐小但很急地在走,依旧是从他们后面走到身边然后到前面消失了。这下两个人都听到了,证明不是幻觉,赶紧回到值班室,几个人一同讨论。

之所以如此害怕是有原因的。他们县城前几天有个工地挖出一口棺材,几个民工以为挖到宝贝了,就把棺材打开,结果在里面发现一具干尸。等到文物局的人到了现场,棺材里面的东西全都被翻了出来,那具干尸就被扔在地上。文物局的人就很生气,说这些人这样对待一个死去人太不尊重了,是要遭报应的。也许是被这几句话吓得,后来有人就陆续交还了从棺材里抢走的东西。

文物局的人看了以后,认为这具干尸是位女性。从棺材的材质到棺内的物品,似乎说明这个人是个外乡人,也许是路经此地的时候出了意外或是得了疾病去世,家人身边也没有多少钱,凑些散碎银两,买了副薄棺,草草把她葬了。但是,湖南天气潮湿,居然有一副保存完好的干尸的确让人惊讶,于是就把尸体暂时存放在后殿,准备研究一下这个女子的年龄、死亡原因、朝代等诸多细节。

这几个保安一想,不会是这个干尸夜里起来和他们几个玩捉迷藏吧。这可太吓人了。但是,事情又没办法说,总不能跟领导说那个干尸诈尸了,天天晚上跑出来玩,谁信呐!就在这时,庙里来了一个古建队,主要是对庙里的建筑做一次维护性的修缮。古建队白天干活,晚上下班另有住处。

奇怪的是,从古建队以来,神秘的脚步声消失了。几个保安就想,这是因为古建队都是男的,男人一多,这阳气就足,所以到了晚上尽管人不在这,阳气不散,所以那女干尸被吓住了,不敢出来。因为是维护性的工作,不到 10 天就结束了,队里有位师傅和文物局的领导说,他有事情要赶回老家,不和队里其他人一起走,能不能让他在庙里暂住一夜,转天一早晨就动身回家了。领导也同意了。几个保安也知道这件事,还和这个人开玩笑说:“我们这晚上可有女鬼啊!”那个人笑笑也没说话。转天早晨,几个保安交班要走了,还是没看见那个人动身,就来找他,这才发现,那个师傅已经死了。

公安局来人了解情况,几个保安觉得都出人命了,工作也不能再干了,干脆说出来吧。但是,大家都觉得匪夷所思,怎么可能是鬼呢?鬼也杀不了人啊!因为那位工人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所以几个保安就认为他是被鬼吓死的。几个人说的有鼻子有眼,文物局就派了几个职工晚上一起守夜,到了晚上果然也听到脚步声了,虽然不相信是鬼,但事情总要搞清楚,最后,请了省里的专家来。

专家到了以后,夜里也听了脚步声,又把庙的周围看了一遍,说,不是鬼。一说大家就明白了。

这个回廊的旁边就是庙的围墙,以前围墙的外面是一条小路,只不过堵死了,无人经过。后来,这条路堵死的地方不知被谁给弄开一个口子,总有人从那经过,鞋和石板的撞击声音通过某种原理,就传到寺庙的回廊处了。白天后殿几乎没人来,所以也没人知道,晚上周围静谧无声,脚步的声音就听得很清楚了。古建队进来的时候,正好后面的小路整修,所以无人经过。古建队走了以后,那条小路的翻修也结束了,脚步声又出现了。至于那位在庙里去世的人,最后法医认定是心脏病突发死亡。算是个意外吧。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2 14:04

@万能的小正太 2016-06-02 11:29:21 来讲一个近期的案件。

我们这某老旧小区里面有一户人家,案发那天,家里面有妈妈、4 岁女儿和 1 岁的儿子。这户人家家住 5 楼。据说,当天妈妈有事需要下楼一趟,就吩咐好 4 岁的女儿,女儿正在看电视,1 岁的儿子在小床上睡觉。据说这位妈妈经常临时出去办事让女儿在家,女儿很乖,一直没有出过什么事。这一次也如往常一样,妈妈交代好之后,掩着门就下楼出去了。

妈妈办完事,大约半小时之后回来,推开门喊女儿名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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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想起北京一个新闻。一对老夫妻,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这天吃完晚饭,想着带 4 岁的孙子去遛弯,但是孩子不去,非要在家看动画片。这对老夫妻也没多想,就说,你好好在家看动画片,我们出去遛弯去。等回来的时候,那孩子已经从高层坠楼了。因为就孩子一个人在家,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小孩子的兴致说来就来,一会东一会西。一眨眼没看好还要出问题呢?这要是在国外,爷爷奶奶是会被起诉的。看孩子责任重大。

天津有个新闻,姥姥带外孙子去一个老同事家里,中午一起吃饭,当时吃的是炸酱面,其中菜码里有煮熟的黄豆。这个姥姥光顾和同事说话,就没顾上这个外孙子,结果这孩子吃黄豆的时候卡住了,两个老太太谁也不会正确的救人方式,结果这孩子就这么憋死了。

怎么跟女儿、儿子交代?说他存心,肯定不是,无心之过,可是一生之痛啊!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3 10:35对于案件,每个人的关注点是不一样的:有的想知道动机、有的着重行凶过程、有的关注凶手的心理历程等等。

楼主有个同学,他们家五楼发生过一个凶杀案,而他的关注点又不一样了。

这个同学的住房是新落成的,那时还是单位分房,都是那种一居室的房子。他们家住 4 楼,五楼到顶。

五层有一家人,父母和两个女儿。大女儿和小女儿年龄差的比较多。当时造成这种原因是因为我们国家计生政策不是一开始就强制只让生一个。一开始是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孩。

后来就开始传言再不生就赶上强制了。所以有些夫妻也是本来家里一个孩子,觉得再不生,以后想生也不让了,就赶着末班车再要一个。

大女儿已经参加工作了,小女儿还在上小学。这对夫妻比较特别,刚搬进来的时候,某一天晚上打架,一开始就是拌嘴,后来就听见楼上砸锅摔碗的声音,再后来就听见女的歇斯底里地喊:“你有本事杀了我,杀了我呀!”一会那女的就喊:“杀人啦、杀人啦,救命啊!邻居一听要出人命,就过来劝架。一进屋就看见女的披头散发的坐在屋子地上,一地狼藉。男的手里拿着一把擀面杖,瞪着眼说:“今天我打死你,看你还闹不闹。”一番劝解,总算是不打了。

可是没过几天,又开始这样。邻居们都给总结出来了:先是动嘴皮子、然后是肢体冲突、高潮就是杀人救命之类、最后是哭哭啼啼结束。时间一长,大家也见怪不怪了。也不去劝架了。特别的是,人家两口子打架时候一副你死我活的架势,可没两天就手牵着手到土产店去买锅碗瓢盆,然后再过两天又给摔粹了,然后再去买。楼里都知道,他们家的餐具、茶具等日常用品都是常买常新。

秋天的时候,刚开学不久。晚上这家女的很突然的喊:“杀人啦、杀人啦、救命啊!”但是没喊几句声音就戛然而止了。楼主同学的父亲在楼下还说:“今天这吵架有意思,掐头去尾,就留中间。”然后也没听见男的声音,一切归于平静了。直到晚上快九点了,他们大女儿带着小女儿从亲戚家回来,才发现父母已经被人捅死在家里了。

来了好多辆警车,有警察就入户了解情况。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那女的喊是真有人要杀她。可谁都没当真。

一楼有个老头,平时吃完晚饭习惯在门口站着抽烟,据他说,晚上看见有个年轻人从楼门口出来,当时两个人还对视了一眼。不过天黑了,老头眼神又不济,没看清长相。不过,一想到自己看见的可能是杀人凶手,老头吓得不轻,带着老婆连夜跑到儿子家去了,据说是怕凶手杀人灭口。

不过那几天,楼里其他人家日子的确不好过。以前这对夫妻打打闹闹的,大家也是烦的不行。现在人没了,两个女儿暂时去了亲戚家,倒是安静了。可是安静的有些吓人。

案子倒是破得很快。凶手是这对夫妻大女儿的前男友,据说是恋爱不成起了杀心。本来是去杀大女儿的,没想到不在家,结果就把这对夫妻给捅死了。

后来公安局的民警还给楼里居民开了个小会,算是通报一下案情吧。而楼主同学关注的点就是这个凶手的名字,那个人叫郭-富-城。

当时正是香港四大天王风头正起的时候,课间他和我们一说完这个案子和凶手的名字,通常会站起来模仿郭富城标志性的姿态开唱:灯初上夜未央,来往的人多匆忙......对你爱-爱-爱不完“然后拿出尺子模拟刀子,冲着一个男生过去就是”噗噗“两刀,那个男生也不含糊,立刻表情痛苦捂住肚子,瘫倒在椅子边上,一只手还要颤巍巍地指着他说:“郭-富-城,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啊!我死了。”去年在街上看见汤唯主演的《黄金时代》,导演是许鞍华。

一时间感慨香港电影的黄金时代和我们的青春都一去不复返了。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3 14:59以前有部电影,名字叫《廉政风暴》。光听这个名字是不是觉得很像我们的主旋律电影,但是看了以后才知道,是讲香港廉政公署如何成立的。

电影里描述的当年香港官员非常腐败,连街边摆摊的小贩也不放过,都要孝敬。后来香港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就是抗议官员腐败。结果英国政府商议结果就是在香港成立专门监督官员行为的廉政公署。

想起来可能也是香港是个人口几百万的城市,一个廉政公署基本上搞定。几十年过去,香港成为世界上廉政的典范。

希望香港可以一直坚持下去。

最近找案子,把以前的旧杂志翻出来看。看到一篇香港警察接受采访的报道。这个警察曾经在港英政府时期在警界做到比较高的官衔。他回忆自己刚加入警队的时候,也是香港政治很腐败的时候。有一次,两个老警察带着他在海上巡逻,接到报警说有个人跳海自杀了。把船开过去以后,人已经被捞上来了,但是已经死了。死者是个很年轻的女性,还穿着校服。第一次看见死人,这个还是菜鸟警察有些紧张。可是那两个老警察的表现却让他大吃一惊。

其中一个人跟另一个人说:“我打赌这妹仔还没跟过男人,这么死了太可惜。我们干脆轮流给她上最后一课吧。” 那个人就大笑,于是一个开船,一个就开始脱裤子了。这个警察当时都不敢相信,居然警察也可以这样,本想出面阻止,可一转念,自己只是个刚入行的小警察,他们哪里会听自己的。

但这么做肯定是不对的。

好在他脑子快,赶紧说:“先等一等,我看一下。”那个裤子已经脱了的以为他也要过瘾,就说:“没轮到你,一边去!”这个人就说:“我阿婆以前是帮人驱邪的,我跟着她也学了不少。不是所有死人都可以这样的。先让我仔细看一下。” 说着就上前盯着死者的脸端详一会,然后说:“这个女子脸上有一股黑气笼罩,说明她是有怨气的。你看,我们来的时候明明天气晴朗,可现在突然有块云彩把太阳罩住了,说明怨气冲天。一旦和他发生关系,可定会被怨气缠上,话我已经说到了,这是因为两位一直对我很照顾,我才冒犯大仙说了这些话,保重,保重。”那两位老警察让他这么一通胡说,也拿不准了。最后把脱了的裤子又提上,但是还是不甘心,最后还是做了一些猥亵尸体的行为。最后,还让这个菜鸟警察给他们找阿婆求个避邪的符,去去晦气。

后来做到很高警衔,这个人也觉得如果当年有廉政公署,他一定回去举报。现在警界确实比之前好太多了,起码没人敢公开收钱。

作者:老虎不是猫 007 日期:2016-06-06 11:41几天前有个新闻,说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带着不满五岁的女儿去和在外打工的丈夫团聚。因为白天丈夫还要上班,这位母亲就带着女儿去了附近的一个公园,结果两个人都失踪了。警方找了很久,最后找到了两个人的尸体。都是被锐器击打致死的。至于是什么人、为什么,因为还在侦查,

所以不得而知。

一般来说,去公园身上应该不会带很多现金,所以,凶手大概是劫色或者想抢孩子吧。瞎猜的。

这件事情想起楼主以前同事说过她的一段经历。

2005 年,五一放假。这个同事和男朋友去杭州玩。她的男朋友在杭州有个业务关系户,特意在一家军队的招待所给找的房子。两个人到了以后,同事兴致很高,就想出去,可是那天杭州从上午就开始下雨,结果男朋友就说等天晴了再出去。为此,两个人有点闹别扭,同事一赌气自己冒雨出去了,男朋友在招待所睡觉。

其实外面雨也不是很大,这个同事就一个人打着伞走走停停的,那时杭州所有公园的门票都取消了。这个同事自己走着走着就有些迷路了,但是雨中杭州景色很美,别有一番情调,所以她也没怎么着急自己迷路,想着一会儿遇到其他游客问一下就行。

也不知道走到哪里,就她一个人,倒是很清静。这个同事也不知道是进了一个什么地方,有那种回廊,一个人坐在那休息的时候,发现不远处有个男的,好像也是旅游的。当时同事心里还想着一会儿跟他问路。于是就多看了那个人几眼,但是每次一看那个男的,男的似乎也在看她,而且男的有点鬼鬼祟祟的,其实那个男的个子很高,戴着一副黑边眼镜,文质彬彬的。可是就是让人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同事忽然意识到这偌大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毕竟出门在外,警惕心还是要有的。于是就站起来朝外面走。

走到外面大道上,发现外面小路上没人,而且湿气很重。

因为心里有些不安,走路的步伐就快了些,想着赶紧找个人问路。而这时,那个男的也跟了出来,就在她后面。一开始,同事还安慰自己,人家说不定也是游客,像自己一样刚好一个人,可后来发现不是,这个男的不看周围景色,似乎一直在看她,这下同事更慌了。可这时候,雨又下大了,周围还是没有人,只是在很远处可以依稀看零零散散的雨伞。也是慌不择路,同事就进了一个好像是个院子,她自己后来也想不起来到底是什么地方了,反正有很多竹子,很茂盛的竹子,这时,那个男的脚步开始加快了,同事就开始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那个男的并没有跑,但是步子很快,下着雨,南方的雨不是那种倾盆大雨,而是春雨绵绵,所以某个回头的瞬间同事还是能看见男的面孔,表情很阴冷。当时她真是急的要哭出来了,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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